史求真:也谈毛泽东1954年 “反宪”讲话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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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6日讯】最近几年,网上流传毛泽东1954年藐视宪法的讲话,有人认为是确有其事,也有人认为“疑似伪造”或曰就是“伪造”。笔者认为,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件非常重大的历史事件,应当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力争得出一个正确的合乎史实的结论。

一、辛子陵的文章《玩弄宪法的两面派》

香港《开发》杂志2011年第2期发表了辛子陵先生的长文《玩弄宪法的两面派》,该文有理有据地揭露了毛泽东玩弄宪法、鄙视宪法、反对宪法的本质与真相。辛先生1950年参军,1959年加入中共,曾任军事学院出版社社长,国防大学《当代中国》编辑室主任等职,退休前为正师级大校军衔。有多部著作问世,其代表作为香港书作坊2007年出版的《红太阳的陨落——千秋功罪毛泽东》70万字。

辛子陵在《玩弄宪法的两面派》一文(以下简称《两面派》)中指出:“毛泽东的党国体制是1954年制宪行宪时鬼斧神工般地悄悄完成的”,“党国体制有四个特点:一是执政党位尊宪法之上;二是军权不在政府;三是政权二元化;四是民权虚化。党国体制是个人野心家篡军、篡党、篡国的杠杆。”“毛泽东对党国体制确有‘创造’和‘发展’,他的公式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借马克思之皮,行秦始皇之法,打着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号做皇帝。他把党国体制理论化和系统化了,成为中国人祸不断的根源。”纵观毛泽东执政28个年头的历史,可以印证辛子陵先生上述的分析总结是正确无误的。

《两面派》一文中指出:毛泽东的公开姿态是要实行宪法的。1954年6月14日,他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 “在座的各位当然应该包括毛泽东本人。”毛泽东上述公开讲话说得非常好听,然而,毛在同一年党中央一次会议上,作过一次宪法交底的讲话,完全与上述讲话背道而驰,是鄙视宪法、反对宪法的,为毛泽东的党国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两面派》一文引用了毛泽东这个“反宪”讲话的三大段,为节省篇幅,这里仅全文引用其中的第一大段。笔者认为,毛泽东的这一大段讲话是他“反宪”讲话的重点、精华,也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请看:

“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的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

对毛泽东1954年这个“反宪”讲话,笔者是2011年在《开放》杂志上辛子陵写的《两面派》一文中第一次看到的,但是该文没有注明这个“反宪”讲话的原始出处。后来,在“五柳村”海外网上看到了辛先生另一篇同类文章《毛泽东的党国体制与玩弄宪法》,该文也引用了毛泽东1954年“反宪”讲话,并在其后加了“注释”:

“网上流传的这个讲话,查不到原始出处,但我相信出自毛泽东,只有他那个头脑才能产生这样的思想,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有过一次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的争论。争论结果是民主是手段,宪法表面上看来是目的,实际上也是手段,是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手段。这个结论和毛泽东上述论宪法的话是一致的,或者就是那段话的逻辑推演。所以我相信那段话是毛泽东说的。历代高级干部都没把宪法当回事,从来没人敢用《宪法》保护自己,是这段话真实存在的客观依据。党国体制使国家领导人有天然的软弱性。”辛先生的这个注释写得有理有据,是可信的,也就是说:毛泽东在1954年确实是一个玩弄宪法、反对宪法的最大两面派。

然而,即使是这样,还是应当有毛泽东1954年“反宪”讲话的出处。感谢互联网的巨大作用,笔者在“美国之音”何清涟博客上看到她的一篇文章《无法变形成民主伟人的毛泽东》,文中指出:“毛泽东‘反宪’讲话的1954年版本,文革时流传一本《毛主席内部文稿》载有,我小时读过。”何清涟的亲身经历与辛子陵的上述解释,证明了毛泽东确实在1954年发表过那番“反宪”讲话。

辛子陵与何清涟的上述文章都是2011年问世的,到了2013年初却有两位人士发表文章,认为网上流传的毛泽东1954年“反宪”讲话“疑似伪造”、确是“伪造”。

二、章立凡、石仲泉的判断有误

章立凡1950年生于北京,其父章乃器在1949年后曾任粮食部部长。1957年,章乃器同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被划为“四大右派”。文革中又遭冲击,章立凡受株连,曾遭关押。文革结束后,章立凡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89“六四”后受到压力,脱离体制,成为独立学者,写了不少思想正确、有理有据、颇有影响力的文章、著作。

然而,“共识网”于2013年2月6日发布的章立凡的一篇文章《考证——网传“毛泽东在宪法讨论会上的讲话”疑似伪造》,却出现了根本上的失误,其考证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章立凡此文中引用了毛泽东“否定宪法”的“网络流传文本”有三个自然段,并对引文的疑点(用词与历史年代不符)在方括号内加以批注,总共有8条批注。其中一条批注是针对毛泽东1954年“反宪”讲话中最重要的那一个自然段的批注(笔者本文上一节中对这一自然段有全文引用)。章立凡的这8条批注中,这一条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批注,这一条若不能成立,其他7条也就不用多说了。限于篇幅,本文仅对章立凡的这一条批注予以指正。

章立凡先生在“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后面的批注是:【“无法无天”的说法,始见于1970年毛与斯诺的谈话】。看到章立凡的这个批注,令我十分吃惊,一位对中国近代史颇有研究的独立学者怎么能写出有如此明显错误的批注来呢?

历史事实证明,毛泽东关于“无法无天”的说法绝不是始见于1970年文革中毛与斯诺的谈话,而是在那20多年前就出现了。出自何处?出自毛泽东1946年写的那首七律《忆重庆谈判》。

对毛的这首七律及其创作背景,李晓琳、唐名利写的《毛泽东诗词鉴赏》一书中有所记述:“在重庆谈判期间,柳亚子向毛泽东要诗词,毛泽东抄写了以前作的《沁园春‧雪》给他,之后又吟成了这首七律,被大家传抄开来。”(该书于2005年由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上述引文见该书第143~144页)

此外,网上还显示:毛泽东的《忆重庆谈判》一诗,最早见于1949年3月13日的上海《亚报》;1983年《文教资料简报》12期盛巽昌文《毛泽东诗词二首》录有全诗,等等。总之,毛泽东至少在1949年以前写下了这首《忆重庆谈判》,这是铁定的历史事实。可惜、可叹的是,章立凡先生没有能掌握这条重要的史实,而做出了错误的“考证”与判断。

笔者认为,在毛泽东所有的诗词中,这首《忆重庆谈判》是最反动、最无耻、最邪恶的一首,它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人性泯灭、无法无天到了极点,而且此诗也可谓毛泽东破坏重庆谈判、主动挑起内战的“诗证”、“史证”!毛泽东的这首《忆重庆谈判》现在照录如下:

有天有地皆吾主,无法无天是为民。
重庆有官皆墨吏,延安无屎不黄金。
炸桥挖路为团结,夺地争城是斗争。
遍地哀鸿遍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毛泽东在写这首《忆重庆谈判》时,正是他无法无天、炸桥挖路、夺地争城、挑动内战之际,他显得毫无顾忌、相当直白,虽然也乔装打扮、极力美化,但确实露出他的本质、真相,这就是该诗在1949年毛泽东建政之后直到他死去若干年一直没有在大陆公开的原因吧。然而,已经发生的史实,是不能长期掩盖的,这首诗后来还是以各种形式在大陆出版的报刊、书籍上现身了。毛泽东地下有知,一定会对此大为不满的,但他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哀叹了。

毛泽东1946年写下的这首《忆重庆谈判》已经问世70周年了,他无法无天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乃“极权暴力大破坏”)也结束40年了,如今再回首毛的这首诗,笔者认为只须改动该诗中的若干字词即可突显该诗及其作者的本质、真相。以下为步其原韵,改动了20个字的诗,所改之字用黑体字显示,以与原诗对照,并请章立凡先生及读者指正:

有天有地皆主,无法无天最害民。
重庆有官要行宪,延安实味井底沉
炸桥挖路挑内战,夺地争城打进京
遍地哀鸿遍地血,无非称皇祸苍生。

这首改动过的诗,第3句是指1947年当时的民国政府颁布了有宪政学者张君励起草、由蒋介石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毛1954年“反宪讲话”中也提及此事。毛当年就反对“民国宪法”,非要打内战,并且在1948年12月25日向新华社提供了一份43名头号战犯的名单,第1名是蒋介石,其中也有张君励——这是毛泽东反宪法、反宪政的历史铁证!改动的诗的第4句是指延安整风中抓捕的王实味在1947年7月1日被秘密砍杀后沉入山西兴县的一个枯井之中——王实味冤案也是毛泽东反宪法、反宪政的历史铁证!

值得一提的还有,在章立凡先生那篇“考证”发表不久(20天),《北京时报》2013年2月25日在第19版上发表了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石仲泉的文章《谈把握好党史研究的几个关系》,此文比章立凡的那篇《考证》更进一步,章文只是说“疑似伪造”,而石文则直接说,就是“伪造”。凤凰网的“历史”栏于2013年10月9日转发了石仲泉此文,标题就改为《党史专家:网传“毛泽东藐视宪法语录”是伪造的》。

石仲泉此文中写道:“事实上,网上那两段1961年的讲话中一字不差地包含了1954年那段讲话的全部内容,这是不可能的。”笔者认为,石仲泉以此为理由就断定毛泽东“反宪”讲话是伪造的,显得太没有水平了、太缺乏说服力了。因此,石仲泉此文中的判断是不能成立的。如果网上有网民把毛泽东1954年逾1961年两次“反宪”讲话合并在一起的话,只能说这些网民的做法有些不认真、不细致,但绝对不能由此判定毛的这两年的“反宪”讲话是伪造的呀!比如说,如果有读者把石仲泉曾经发表过的两篇观点相同、相似的文章综合在一起论述、评论,而没有写明这两篇文章各发表在哪一年,你绝对不能由此否认这两篇文章是石仲泉曾经写出来的吧。对此,笔者本文前面提到的何清涟的文章中早有很有说服力的论述,她写道:“现在网络上这段类似的话有1954与1961年两个版本,其中对宪法的贬斥相同。其中1954年版本,文革时代流传一本《毛主席内部文稿》中载有,我小时读过。而同一内容的讲话讲两次,或者出于某种目的将当年的旧文旧信翻出来下发,这也是毛的习惯性做法。”

正是由于何清涟女士早在2011年就提前指出了石仲泉2013年文章的错误说法,所以本文不提石仲泉了,仅与章立凡先生商榷吧。

三、毛泽东指示“取消宪法课”

与毛泽东1954年“反宪”讲话相关连、相对应的是,毛 1957年下达了“取消宪法课”的指示。详细情况是:1957年3月17日,毛泽东给周恩来、陈云、彭真、陆定一写了一封亲笔信,这封信后来收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在该书第6册第398页,题曰《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给周恩来等的信》,系根据手稿刊印。该信不长,为了让读者能全面了解进而深思细想,现将该信全文照录如下:

恩来、陈云、彭真、定一同志:
大学、中学都要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要削减课程,要恢复中学方面的政治课,取消宪治〈法〉课,要编新的思想、政治课本,要下决心从党政两系统抽调几批得力而又适宜于组学校工作的干部去大、中学校工作,要赋予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以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以上各点,请中央讨论一次,并作出决定。我已到天津。
毛泽东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七日 

毛泽东的这封信,其核心就是“取消宪法课”,它与毛1954年的“反宪”讲话一脉相承,是对那次“反宪”讲话在宣传、教育领域的贯彻、落实。这封信甚至可以说是反右、文革等政治运动的理论基础的组成部分,其恶劣影响至今未能彻底清除。

周恩来等四位收信在接到毛泽东这封亲笔信后,是如何进行中央一级高干讨论的,作出了什么具体决定?笔者目前尚未看到相关资料。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周恩来等四位收信人以及参与讨论的其他高干都是一致同意、拥护毛的这个指示的,而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然而,在毛泽东后来发动的文革中,这四位收信人中除了陈云,其他三人均遭严重冲击:彭真、陆定一是文革初毛泽东抛出“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动集团”的二位;周恩来在文革后期也遭到批判,身心受损,曾说文革让他少活十年!另据胡平先生在《为何周恩来与朱德都死在毛泽东之前?》一文记述,周和朱都是毛害死的怀疑、猜测,“已经得到证实”。果其如此的话,毛泽东的无法无天无底线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举世无双的地步!胡平此文发于自由亚洲电台,华夏文摘‧快递于2015年9月25日转发,对此关注的读者可去查看。

与毛泽东1957年3月17日这封信有关连的一个历史“细节”也值得一提:就在毛的这封“取消宪法课”的信发出仅一、两个月后,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的恩师、著名物理学家、山东大学教授束星北于1957年5月在山东省委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为山东大学的代表,做了题为《用生命维护宪法的尊严》的发言,总共半个多小时的演讲,被台下欢呼的掌声打断了二十多次。在讲演结束时,束星北以这么几句诗总结了他的观点: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宪法故,两者皆可抛!” 

束星北在做这次演讲时,肯定不会知道毛泽东在此前不久写给周恩来等人的那封信,他兴致勃勃、满怀雄心壮志发表的这个“维宪讲话”撞到了毛泽东“反宪信件”的枪口上了!他随后就被划为“极右份子”,并被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三年……(见华夏文摘‧快递2016年2月发表的蒙勇鹏写的《束星北,一头雄狮的悲鸣》一文)

束星北在毛时代的遭遇很可悲,但是比他更惨的人数以千万计,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当时身居国家主席高位的刘少奇。当红卫兵在中南海揪斗刘少奇,刘一度手持宪法,要维护其国家主席的尊严时,随即遭红卫兵训斥,刘手中的《宪法》被红卫兵夺下,摔在地上,再踏上若干只脚。这种结果与毛泽东1954年的“反宪”讲话以及1957年“取消宪法课”的指示密切相关。

刘少奇手持《宪法》维权这件事,事后肯定有相关人员向毛泽东报告,毛泽东除了置之一笑外,更加快、加重地迫害刘少奇,直至让刘惨死在河南开封。其实,被称之为“十年浩劫”的文革,就是毛泽东鄙视宪法、反对宪法、玩弄宪法的必然结果。因此,对1954年毛泽东“反宪”讲话这件事的真伪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从而得出正确的答案,这正是笔者写下这篇文章并与章立凡先生商榷的原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毛泽东在1954年的那番“反宪”讲话确有其事,绝非伪造。因此,章立凡先生草率做出的“疑似伪造”的“考证”是错误的,是不能成立的。章先生身居北京,如果有功夫应当去寻找一下何清涟在文革中早就读到的那本《毛泽东内部文稿》,尽到一位独立学者的责任。

章立凡在考证毛泽东1954年“反宪”讲话时出现失误,仅是偶尔的个例,他的其他著述还是颇有功力的。这里仅举一例:香港“开放”网2015年12月发表了章立凡研究文革的一篇文章《历史从未宽恕任何罪恶》。该文是针对近年屡见所谓“新左派”大力褒扬“文化大革命”以及有一种论调歪曲“宜粗不宜细”的本义,欲将“文革”束之高阁而写。章文历数了文革中千万惨景之后,得出了符合历史的结论,值得广大读者深思,因为1966年开始的、被历史定性为“十年浩劫”的“文革”,正是1954年那篇“反宪”讲话的必然结果。下面摘录章文中的精华,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文革中的所有残暴、恶行,都是以“大革命”的名义进行的。它造成集体发狂,使全国成为恐怖的大疯人院。这场“大革命”直接张开血盆大口,不但当场吞噬活人,更吞下一代人心。愿我们的民族永远记住这段滴血的历史。历史从未宽恕过任何罪恶。

责任编辑: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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