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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劳工重返职场 需等21 周薪减2.7K

劳动部表示,目前失业重返职场后薪资平均减少2,716元。图为示意照,非当事人。(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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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为了解领取失业给付劳工的就业概况及其需要政府协助事项,劳动部于105年4月办理“领取失业给付劳工之就业关怀调查”,以102年至104年间领取失业给付劳工为调查对象,计回收有效样本1万2,199份。劳动部26日表示,失业期间最主要经济来源为“失业给付”占八成八,重返职场平均需要21.5周(约5个月),45岁以上则需要27.1周,重返职场后薪资平均减少2,716元。

劳动部指出,劳工失业期间最主要经济来源为“失业给付”占88.4%,其次为“个人资产积蓄”占39.4%、再其次为“资遣费”占32.0%。以“失业给付”为失业期间最主要经济来源之比率逐年上升,由102年之86.6%上升至104年之90.4%,已成为失业劳工失业期间最重要的经济支持。

领取失业给付劳工曾再就业者占75.1 %,返回职场期间平均为21.5周,其中以“15~未满25岁”16.6周最短,随失业者年龄增加期间逐渐拉长,“45岁及以上”平均为27.1周;教育程度愈高者,曾再就业比率愈高,返回职场期间也愈短,“硕士及以上”曾再就业比率占82.6%、返回职场期间20.7周,“国中及以下”曾再就业比率降为61.4%、返回职场期间增为24.4周。没有再就业者以国中以下、女性及45岁以上领取失业给付劳工较易转而退出劳动市场。

领取失业给付劳工目前有工作者占66.8%,正在找工作者(包含尚在领取失业给付者)占19.0%,而目前未去找工作者则占14.2%。目前有工作者,从事服务业部门占六成七,工作身份以“受私人雇用者”占3%最高,其次为“受政府雇用者”占10.5%,“自营作业者”、“无酬家属工作者”及“雇主”比率均在5%以下。

从事于服务业部门占0%,工业部门占32.1%,与失业前相较,工业部门减少5.3个百分点,服务业部门增加4.6个百分点。从事之职业以“专业人员”占7%最高,其次为“技术员及助理专业人员”占20.6%;与失业前相较,以“服务及销售工作人员”由失业前10.2%升至18.9%,增加8.7个百分点增幅最大,而降幅较大为“技术员及助理专业人员”、“主管及经理人员”,分别由25.0%及8.3%降至20.6%、4.2%,减少4.4、4.1个百分点。

平均每月经常性薪资为3万6,222元,较失业前减2,716元,其中“45岁及以上”减8,124元最多,惟“15~未满25岁”及“25~未满35岁”分别增加1,024元及198元;有五成二薪资介于2万8元至3万5千元之间。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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