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塌方 将牵出多少内幕和江系人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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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枫报导)从11月初到17日,中共民政部连续“塌方”,正副部长相继被免职,纪检组组长被撤。外界关注,这一动向将牵出多少更深内幕以及江派人物,其中也包括民政部17年来深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黑幕。

受江泽民挟持 民政部出台迫害法轮功公开文件

不顾其他六个政治局常委的反对,江泽民于1999年7月19日下令公安部在1999年7月20日凌晨发动偷袭,全国大规模搜捕法轮功学员,但正式宣布镇压法轮功的第一个公开的官方文件是民政部于1999年7月22日宣布的“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7月19日,在大规模逮捕之前,江泽民在中共省级党委领导人会议上发布了开始迫害前最后的动员令。这次会议后来被美国内部的外交文件确认,并被《维基解密》公布。

《维基解密》公布的这份电报是由美国驻北京大使馆于1999年7月22日发往美国华府的。电文标题为“镇压法轮功的第三天”。

电文说,第二天(7月20日)就在全国范围逮捕了数十名法轮功的辅导员。21日,党和政府的官员开始参加强制性会议,并被要求停止修炼法轮功。而根据消息来源指称,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声称他当时一直在“专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

电文还说,第三天下午3点,中共通过《中央电视台》,向全中国正式宣布禁止法轮功。紧接着,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修炼者走上北京街头,抗议当局抓人。据媒体报导,仅仅21日和22日两天,在中国各地已拘留了数千名修炼者。

维基解密的这份电文提及的第三天下午中共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广播的内容,指的就是7月22日中共民政部的这一通知。但法律学者认为,民政部的这一文件通知是违反宪法的。

法学教授、律师:民政部文件违反宪法

大陆著名法学教授、律师张赞宁多次在法庭上向法官陈述,民政部1999年发布的通知决定是非法的。

比如:今年9月天津东丽法院开庭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一案时,张赞宁律师当庭辩护中说,“部门规章违反《宪法》和《立法法》而无效。”

“民政部有什么权力宣布一个宗教组织为非法组织?公安部对宗教的传播实行禁止措施,他的权力从哪儿来的?民政部文件、公安部通知,属于越权,严重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立法的相关规定。据《立法法》第七条,中国的立法权归属于人大。只有人大有立法权。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看守所、监狱、中共党组织、江泽民个人……是没有权限制定法律的。”

又如大陆律师胡贵芸。胡贵芸是辽宁鞍山市台安县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李明的辩护人,2015年5月19日,胡贵芸在法庭递交了书面材料,并通过宪法法律及相关的条文为李明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能证明法轮功是×教,对于民政部的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不合宪法。民政部是社团组织,没有任何法律(制定授权),对于某个人说些什么都不是法,都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宪法。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

知情人、现在旅居纽约的叶浩先生也向大纪元介绍了有关方面的情况:1993年7月,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正式批准法轮功为其直属功派,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第11分会,并颁给法轮功“直属功派的印章”。据资料显示,当时全中国有2,000多种气功;气功研究会直接管理的有240多种,直属功派只有11种。

至1996年3月,法轮功正式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叶浩表示,“法轮功研究会”自从1996年3月份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以后,就不存在了。后来是以学员名义申请成立的“法轮大法学会”。但是“民政部没有批准我们成立,怎么来个解散?没有这个组织,怎么取缔这个组织呢?所以,这不是胡说八道嘛。”

据悉,中国的大部分志愿性质的社团,没有在民政部进行登记。民政部在2016年7月的一个答媒体记者问中表示,据民政部的一份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仅有2.5万个,也就是说,中国的多数志愿服务组织尚未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明慧网报导,2015年4月10日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对王正礼(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王菊珍(小学高级教师)、毕金梅(水务局灌区淡水养殖工程师)、李晓玲(小学高级教师)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开庭中,大陆辩护律师向法官质疑民政部当年的文件是非法的,“就因为法轮功没有在国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就说是非法的?我国有些组织也没有到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如妇联都没有登记注册,能说是非法吗?”

但是,民政部这个针对法轮功的文件通知,成为中共在全国掀起镇压法轮功运动的非法依据。

陆媒纷纷转载转播民政部通知 为煽动仇恨作铺垫

1999年7月22日,天气大变,暴风雨骤至,白昼似乎变成黑夜。中共喉舌央视从当天开始进行24小时滚动播报民政部通知。公安部也于同天根据民政部的决定发布了镇压法轮功的通告。

全国各地的电视台、报纸、电台、网络、杂志等各种媒体对民政部和公安部的两个公开文件进行全面报导或转载转播,为下一步大肆编造谎言污蔑法轮功、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从而在全国掀起迫害法轮功运动作铺垫。

中共共青团中央也于7月23日发布关于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但是,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在7月19日已经下达。

7月24日,中共人事部根据民政部文件发出非法通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很多公务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严酷迫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医院医生张露方在其控告江泽民书中说,2013年她患急性胃溃疡吐血,走访了很多名医,不见好转;2014年春,听说一名晚期肝癌患者因修炼法轮功而恢复健康,张露方因此走入法轮功修炼,仅5天时间,她欣喜发现身心健康状况得到了迅速改善;但是,2015年萧山区警察闯入萧山医院,将其刑拘;萧山区卫生局口头通知取消公务员身份,不能继续工作;张露方户口被迫迁出,成为黑户。

吉林省龙井市税务局的优秀公务员、法轮功学员蔡福臣于2005年被非法判刑10年;2010年9月15日,被公主岭监狱迫害致死,时年45岁。

蔡福臣。(明慧网)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在民政部成立  其主任是迫害法轮功的头目李岚清

1999年10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李岚清为主任。其成立时间点正是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不久,而李岚清正是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X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

担任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X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期间,李岚清直接指挥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的打压和迫害,到处做报告、发指示、写批示,为迫害法轮功鼓动造势,在全国性反法轮功的表彰会和展览会上发表讲话,煽动仇恨,肆意诽谤、诋毁、诬陷法轮功,并到全国各地视察、部署、督办当地迫害法轮功的行动,直接指挥在科技、教育、文艺、老龄工作等多个领域的迫害。

1999年10月22日在北京的第一次“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李岚清以主任身份要求在老年人群中批判法轮功,他声称,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6亿,占总人口的10%。

2001年中国传统新年期间,喉舌央视抛出天安门自焚案栽赃法轮功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部门、老年组织“坚决”地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2年2月7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4次全体会议,李岚清讲话并再次强调称“引导广大老年人自觉”地打压法轮功。

大概从2003年至2012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中共国务院前副总理回良玉担任。回良玉和江泽民是儿女亲家,同样积极参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

2009年,回良玉曾亲自在中南海紫光阁高规格接见香港《新报》老板、富商杨受成。《新报》正是替有“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背景的香港“青关会”攻击香港法轮功做舆论宣传的报纸之一。#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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