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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集游法 台中大型集会自治条例遭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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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避免八仙尘暴悲剧再生,台中市消防局拟定“台中市民间团体办理大型群聚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要求主办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但依据内政部“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要点”第21条规定,政府机关活动并不须要办理报备及申请许可;对此,市议员邱素贞认为,任何大型群众性活动都有可能发生意外,台中市将举办2018世界花博,2019东亚青运,每年的跨年晚会民众也是数以万计,安全防护恐出现“漏网之鱼”;但该草案经市议会法规委员会审议,认为已逾越集会游行法,决议退回。

去年6月27日新北市八仙乐园彩色派对活动,造成500多位民众烧烫伤重大灾害,行政院为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求各部会讨论协商,最后由内政部制定“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要点”。

台中市消防局依据内政部要点,于今年6月拟定“台中市民间团体办理大型群聚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规范1000人以上大型活动,且连续2小时的大型活动,要向市府提出“活动安全工作计划”并办理公共意外险,经备查或申请许可;希望完成立法程序后,能有法源依据要求主办单位担负活动前、中、后各项安全管理的全部责任。

市议会法规委员会于13日审查时指出,该草案规定聚众人数在3千人以下,须于活动15日前提出申请,人数达千3人以上,须于30日前提出申请许可,但按照集会游行法规定,集会游行是6天前申请许可,议员江肇国表示,自治条例规定的天数太长,已逾越集会游行法,决议退回此案。

邱素贞表示,活动安全管理没有特例,为确保活动安全,希望消防局能未雨绸缪,事前应拟定具体相关安全计划,降低意外发生的可能。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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