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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纽约”路牌违法? 纽约和联邦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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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综合报导)开车的人可能注意到,在纽约州的高速公路两旁,时常能看到一些深蓝色的巨大标语牌,上面写着“我爱纽约”(I Love New York)以及其它介绍纽约州的信息。

根据多家媒体消息,最近联邦高速公路管理局(the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FHWA)再次表示对纽约州忍无可忍,他们放话要整治纽约州。联邦高速公路管理局发言人加弗尼(Neil Gaffney)在一封邮件中说:“我们一直明确地跟纽约交通厅说,他们的旅游牌子不符合联邦法,对交通安全造成隐患。”因为联邦的“交通统一控制手册”(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Control Devices)中明确规定了路边广告牌的标准,以使司机、行人和骑自行车者看到这些牌子的时候可以尽量减少分神,以保证他们的安全。

联邦的这个规定与通知早在2011年的时候送达纽约州,可是州交通部门根本没有理会,五年来一直不断地竖立新的“我爱纽约”牌子。

对此,州交通厅发言人赫尔梅斯(Gary Holmes)解释了他们的理由:第一,这些广告牌对纽约州的旅游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2015年全州的旅游销售额高达1,020亿美元,“这些牌子至关重要”;第二,“我们认为这些牌子完全符合联邦法”,只是两级政府对法律“理解”得不同,比如:牌子朝什么方向、应该包括什么内容等等,“需要双方见面讨论”。他在给《纽约时报》的一封邮件中写道:“这不是什么严重的犯罪,只是一些小小的不同意见。我们期待与联邦官员见面解决问题。”

“我爱纽约”的广告牌是州长库默主张竖立起来的。 到目前为止,全州范围内这样的牌子有514个,州政府为此投资了180万美元。牌子上的附加内容不尽相同,有推广旅游手机App、历史古迹或纽约美食等。

加弗尼说,如果纽约州再不撤下“我爱纽约”的广告牌,他们将采取惩罚措施,撤销给纽约州交通项目的10亿联邦资金。在采取行动之前,双方预计12月在华盛顿面谈此事。◇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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