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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奖励都更 老旧危楼重建房屋税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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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为鼓励都市更新,内政部26日提出修订专法,奖励老旧及危险建筑物重建,除容积奖励最高达1.4倍,地价税及房屋税也可享有半价优惠,预计28日送立法院审议。

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26日讨论《都市老旧及危险建筑物重建奖助条例草案》,针对老旧、危险耐震评估有安全疑虑的建筑物,以及因人口老化没有电梯的建筑物加速改进,政府将提出诱因,包括容积奖励最高可达1.4倍、建蔽率放宽10%、地价税及房屋税减半征收等。

行政院副发言人张秀祯表示,符合条例规范的建筑物,经全体所有权人同意后,经2个月行政审查即可实施。在施行条例5年内核准的重建计划享有租税优惠:1、重建期间无法使用土地,免征地价税;2、重建后地价税及房屋税可减半征收2年;3、重建后至第一次房屋移转之前,房屋税减半征收,若屋主没有移转即享有房屋税终身减半优惠。

全台屋龄30年以上的住宅约有8.6万栋,以四成不符合耐震标准估算,约有3.4万栋住宅有潜在危险。有关评定标准,老旧建筑物为屋龄30年以上耐震结构有安全之虞需拆除重建的房屋,以及屋龄40年以上且无升降设置的房屋;危险建筑物则是经主管机关限期强制补强或拆除的房屋。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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