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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业法扼杀绿电 环团拒绝修法

环团批,政院版《电业法》号称让绿能先行,却要求再生能源发电要准备备用容量,就是扼杀再生能源的开始。(徐翠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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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争议极大的《电业法》初审通过,立法院26日就保留的4条文进行党团协商。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等团体于监察院前陈情抗议,高喊“电力架构垄断、自由竞争无望;《电业法》妥协、再生能源难为”,并拒绝不公、不义、不自由修法。妈妈监督核电厂联盟理事长徐光蓉则痛批,政院版《电业法》就是“台电公司电业法”,电力许多问题都是台湾电力公司造成的,却修法保障台湾电力公司的所有权益,这是非常荒谬的事。

徐光蓉指出,政院版《电业法》号称让绿能先行,却要求再生能源发电要准备备用容量,就是扼杀再生能源的开始。法中又说再生能源可以开放直接卖给消费者,但到去年为止,再生能源风能加太阳能不过占1%,除了大发电厂之外,小公司没能力卖给一般消费者。《电业法》也让台电永远掌控台湾发电、供电权力。台电公司故意制造缺电假象,将来绿电不可行情况下,还会发生更危急的缺电事情。不只小英政府2025(民国114)年20%的电从再生能源的政策无法落实,中南部将来年年紫爆、天天紫爆必然发生。

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理事长高茹萍则表示,《电业法》若通过。她敢大胆的说,1、2年内台湾所有再生能源业者,就是台电的代工厂。未来县市政府成立的电力公司,也会变成台电公司的儿子。

政院版《电业法》代输费用收取并没纳入平摊原则,太阳光电系统公会理事长郭轩甫说,国外备载容量都由输配电公司负责。《电业法》既没开放输配电也没开放售电、开放自由化,竟然要求再生能源业者负担备载容量,等于判了业者死刑,卖绿电根本不可行。如果国外大公司要买100%绿电,哪来100%绿电?因为再生能源业者,必须购买污染性能源备载容量才能卖电。另外,修法之后台电可以对外说它不是唯一的一家电力业者,它会推卸掉更多的义务,如补助学校等。◇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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