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核厂是否赔偿业者 德法院将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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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6日讯】德国法院今天将裁决,政府2011年福岛核灾后决定逐步淘汰核能,3大能源供应商是否应该获得数百亿欧元的赔偿。

德国电力与天然气业者意昂集团(EON)、莱茵集团(RWE)与瑞典大瀑布电力公司(Vattenfall)主张,政府下令关闭核电厂,形同“没收”他们的资产。

媒体报导,他们已经请求德国西南部卡斯陆市(Karlsruhe)的宪法法院判给他们约200亿欧元(210亿美元)的赔偿金。

日本2011年发生福岛反应炉炉心熔毁后,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政府决定下令8座老旧核电厂暂停运转,以及到了2022年再关闭另9座核电厂。

那是默克尔的重大政策转向。她先前推翻前政府曾于2002年下达的逐步淘汰核厂命令,并将德国核厂运转年限延长到2036年。

德国最大电力公司意昂集团的执行长泰森(Johannes Teyssen)3月向法院表示,虽然公司尊重淘汰核能的决策,但不应让他们独自埋单。

他当时说:“国会不理会宪法规定,没有提供任何赔偿,这点我们吞不下去。”

他说:“对我们的股东来说,包括将储蓄与养老金投资在我们身上的许多小股东,这将造成庞大财务损失,根据现行法律,并不会获得赔偿。”(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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