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户籍制度——禁锢中国人近60年的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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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湖南省官方近日宣布,正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别。这是自2014年习近平当局要求全国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后,在省一级层面作出的最新响应。

长期以来,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备受舆论诟病。中共建政初期制定了一套极其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将农民长期禁锢在贫穷落后的农村,剥夺了农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从此,大陆几亿农村户口持有者成为中国社会的二等公民。

湖南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别

据中共官媒2月6日报导,湖南省官方近日对外公布了《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别。

《办法》规定,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户口登记管理的,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符合城镇落户条件将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要求返回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其户口身份证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

2014年6月,中共官方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一个月后,福建、广东、河南、黑龙江等20个省区作出响应。

同年11月初,黑龙江省和河南省率先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过,据媒体报导,哈尔滨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一个月,当地农民却对那一纸“居民户口”不感兴趣,无人更换户口本。

中共当局近年来全面推行户籍制度改革。长期以来,中共的户籍制度备受舆论诟病。(网络图片)

户籍改革调查:9成农民拒绝以土地换非农户口

中共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它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官方文件要求各地制定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鼓励农民在中小城市就近购房。

尽管官方媒体宣称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能给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带来便利,但是根据中国社科院此前对11万农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长年进城务工群体(生于1960-1970年代)不愿转为非农户口的比例达80%,年轻进城务工群体(生于1980年代)不愿转为非农户口的比例达75%,而若以土地权益(交出个人土地)作为交换而落户城镇,不愿转为非农户口的比例则高达90%。

为什么一直被认为对农民很具吸引力的非农业户口,突然变得毫无吸引力了呢?

据报导,一些农民不愿轻易用土地换户口,是在算权利账。对广大农民来说,不管土地的收益如何,只要土地还在自己手中,围绕土地的权利就不会从他们的手里轻易消失。如果土地也失去了,而进城以后应享受的权利享受不到,或享受不平等,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也就会失去很多。

这些不愿选择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民,大多都是在城市务工的人员,他们在城市务工过程中,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权利不平等带来的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因为,只要土地在手,哪怕城市不再需要自己了,自己不喜欢城市了,也可以选择回到土地上去。

户籍制度差异:“同命不同价”

长期以来,中共制定的户籍制度备受舆论诟病。1958年,中共制定了“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所有个体被普遍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大类。

在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政策,由此个人物资实行全民配给制,并依赖户籍管理制度进行配给管理。全民配给制中,户籍所划定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被排除出除粮食外的配给。中共又在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中,通过剪刀差的方式剥削农民。农民和中国农村因此长期处于贫困状态。

2014年9月,大陆《财经国家周刊》曾引述报导,官方提供的社会保障主要覆盖的是城市人口,农村人口所获得的社会保障极其有限:长期以来,占人口总数达80%的农村居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而占人口总数20%的城市居民,则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90%。

长期研究当代农村教育问题的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向媒体提供的数据显示,自1986年到2000年的15年间,中国大约有1.5亿左右的农民子女未能完成初中教育。其中,未入小学就读人数近3200万人,小学阶段失学人数为3800万人,小学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为5000多万人,初中阶段的失学人数为3000多万人。

张玉林表示,仅1990年代的10年间,全国对农民征收的各种“教育集资”、“教育附加费”,保守估计也在1500亿元以上。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项“户籍”带来的差异:“同命不同价”。

2004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据报导,以北上广为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各省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得知:北京分别为40321元、18337元,上海分别为43851元、19208元,广东分别为33090元、11669元。如此,按户籍差异的死亡赔付标准,三地城市居民的“命价”,相较农村居民的“命价”,分别约是2.2倍、2.3倍和3倍。

当然,这只是同城不同户籍的差别标准。若按照流动人口所在户籍及其当地城市居民户籍的差异计算,差距还将拉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总结说,“身份限制就是把农村人口‘框’在一个地缘、血缘关系里头。”

“划地为牢” 中共户籍制度禁锢中国人近60年

去年6月30日,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开抨击中共发动的“土地改革”运动,引发网民热议。该官微指“土改”是一场“谋财害命、杀人越货、制造仇恨、摧毁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的运动。随后,相关人员遭到处理。

上述官微提到的中共“土改”运动,就是1950年代中共夺权篡政初期进行的“土地改革”运动。

据《九评共产党》一书记载,建政仅3个月,中共就着手在全国全面开展土地改革。用“耕者有其田”的口号,鼓动无田的农民斗争有田的农民,鼓励、放纵人性中自私自利、为所欲为、不讲道德的一面。

在土地改革总路线中明确提出“消灭地主阶级”,在农村广泛划分阶级、定设成分、给全国不下二千万人带上“地、富、反、坏”的帽子,使他们成为在中国社会备受歧视、打击、没有公民权利的“贱民”。

中共当局近年来全面推行户籍制度改革。长期以来,中共的户籍制度备受舆论诟病。(网络图片)

中共的一大特点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对于分得土地的农民来讲,“耕者有其田”的好景并不长久。不到两年,中共就开始了一系列强加在农民身上的运动: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在“人民公社”内,农民的衣食住行都在公社控制之下。

同时,中共推行户籍制度,不许农民进城工作居住。有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去国家粮店买粮,子女也不能进城上学。农民的子女只能再做农民。从此,中国三亿六千万农村户口持有者成为中国社会的二等公民。

直到改革的年代,“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9亿农民除了在家庭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的最初五年,收入有所提高、社会地位相对改善之外,他们被紧跟着的农工产品价格倾斜所逼迫,再度沉陷在贫困之中。

中共新华社发表的资料表明,1997年以来“粮食主产区和多数农户收入持续徘徊甚至减收”。也就是说,农民在农业中的所得不是增加了而是减少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1.8比1,扩大到3.1比1。

《解体党文化》一书认为,中共通过“户口”进一步控制社会。“户口”、“暂住证”大概相当于西方国家的“绿卡”、“短期工作签证”之类,只不过限制对象是本国公民。这对于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的中共政权来说,可以说是莫大的讽刺。#

责任编辑: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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