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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被判有罪 律师:上诉或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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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梁彼得(Peter Liang)误杀非裔格利(Akai Gurley)被判有罪后,辩护律师罗佰能(Robert Brown)和柯诗慈(Rae Koshetz)表示,将上诉到底,同时呼吁民众在请愿书上签名,请求法官判梁彼得缓刑。

两名律师12日在联成公所召开记者会,不仅吸引众多西文媒体,很多华人也到场关注梁彼得案的下一步计划。律师罗佰能表示,即使陪审团裁决结果出来,辩方仍然可以提出审后动议,申请搁置执行法院判决(set aside the illogical),以便对判决提出上诉。

即使法官不批准该动议,也可以要求法官运用自有裁量权,给予梁彼得缓刑。罗佰能呼吁社区人士都能在给法官的请愿书上签字,“我们可以说服法官,即使不同意我们的动议,至少也可以给梁彼得争取到缓刑。”

缓刑的意思是说如果被告犯的罪比较轻,法官考虑各种情况后(例如初犯、过失犯),认为去监狱执行反而有不良影响(例如感染恶习学坏),于判刑之同时会宣告暂时不执行。缓刑的目的,一方面避免恶性轻微的人,沾染狱中恶习,另一方面更可以保全犯人的廉耻心,以促进其悔改。

“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梁彼得案适用缓刑制度,法官有这个裁量权”。罗佰能说,让梁彼得入狱服刑与“司法公正的目的”不一致。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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