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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开远光灯恐酿祸 议员吁警重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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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市区驾驶不当使用远光灯恐酿祸!台中市议员赖义锽接获多位民众陈情表示,常遇后方车及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或改装强光灯炮,让眼睛产生眩光;另有些驾驶不当使用前后雾灯,严重危及行车安全。赖义锽呼吁警方要重视,提出有效因应;警察局长蔡义猛表示,已要求全面加强取缔,维护行车安全。

赖义锽强调,据报导指出,在桃园县曾发生民众驾车开远光灯,被对向兄弟人物拦车打死的凶案,而类似打人、砸车案件也多不胜数。另据警方表示,夜间驾驶因远光灯引发的刑案,以成群飙车者为多,这些飙车族原本就人多胆大,遇事就闹。

赖义锽指出,在市区夜间行车,周边灯源亮度已足够,若使用远光灯,因照出去的灯光更亮,且角度提高,会造成对向车道驾驶极为刺眼,有时甚至会使前车和对向来车驾驶产生眩光,看不清楚前方状况,极容易产生意外。还有得在没有大雨浓雾,在市区打开前后雾灯,也对其他驾驶造成困扰,至于有些车辆,把大灯改为光度更亮的强光灯泡,更严重危害行车安全。

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汽车改装HID头灯须出示合格认证的HID证明,擅自更换HID头灯,处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罚缓,并责其检验。至于在市区使用远光灯,目前员警仅可先予劝戒。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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