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从官员讲“孝道”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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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19日讯】新年假期短短数日,中国湖北某乡在官员中掀起了“为父母洗脚”的热潮。原因就在于当地政府领导“给22名机关干部”“布置了一份特殊的‘寒假作业’:每人亲手为自己的父母洗脚,而且要求拍照上交”。尽管这种带有强制性的“政治任务”颇有“作秀”之嫌,然而从不少官员果真身体力行、将“百善孝为先”落到了实处的结果来看,这次针对官员所进行的“孝道”教育,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就此事而言,“行孝”本身无可厚非,但需要指出的是,多年来只有这一次“为父母洗脚”是否就能表现出一个人的“孝道”?而“孝道”的全部内涵又是否只体现在“为父母洗脚”上?在上述活动中,官员们纷纷表示自己是第一次为父母洗脚的这一事实让我们心照不宣;而他们仅通过一次洗脚就能深切的感受到“孝道”的说法,也让我们难以信服。关键在于,作为百姓的衣食父母,为官者是否有“孝道”,就算万事大吉、做好本分了呢?他们该具备的德行又是否仅限于一个“孝”字?

儒家经典中早已清晰的指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人生的八德,是做人的根本。也就是说,是凡为人,不论身份、地位高低,这“八德”其实是最低的标准。没有这“八德”,或是连人都不配当的。

而为官者,首先应该是人;因此,具备“八德”理所应当。这“八德”之中,不仅包含着“孝”这首当其冲的道理,还兼顾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的礼数。也就是说,不但要对自己的父母尽孝道,还要关心、照顾别人的父母,体会他人的疾苦。作为身负“为民生疾苦奔走”之责的官员,更要以他人为先,将如此仁爱之心“感于内而形于外”。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意在表明,要能承担起管理民生事务的责任,首先就应该成为尽孝道、懂礼数的德贤兼备之人。而反过来说,“独善其身”之后,并不能沉溺于“个人主义”,要继续为社会大群服务,肩负起“兼济天下”的重责。

事实上,纵观历史,我们不仅会发现,很多为官者都是由于自己的孝道感动乡里四邻,才在地方推举贤能的过程中被中央赋予官职。此外,我们还将看到,不少官员在“公德”与“私德”相冲突的境况下,仍毫不犹豫的选择以民为先,演绎出了许多“大公无私”的动人故事。其中最为熟悉的当属夏朝之初、大禹为治理洪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典故。

回头再看看那些经领导动员、发号施令后才开始“行孝”的官员,我们实不知,他们到底是一时本末倒置、还是从一开始就并不具备这些入仕为官前就该有的德行。从他们身上,我们必得引以为意,清楚的知道究竟什么样的德行才是为官者最该具备的。孔子在《论语》中早已有言:政者,正也。从字面理解我们可说,从政者,本该行正道,出仕为官要做到“不偏不邪”。从民间舆论以及社会公德的界定来看,评价一个官员如何,也得看其能否做到“公正廉洁、刚正不阿”。而不徇私枉法、不贪敛民资,才是当一个好官的首要条件。

然而,直视中国当下,“无官不贪”竟成了万千民众评价官场规则、现行体制的常用词汇。可见,如今中国社会所呈现出的惨烈事实是,为官者几乎没有一人能达到“不贪”这一基本要求。而现在,湖北某乡的官员们开始重提“孝道”,不知能否让我们在无望的现实中看到一丝希望?无论他们意在“浪子回头”,还是想要“弃恶扬善”,我们都希望,他们从“孝”中体会到“善”之后,不要停留于此、仅限于此;而是继续延伸、弘扬下去,从“为己”的善走向“为民”的善,从感恩于父母的孝道感悟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为官之道。

责任编辑: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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