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政部推责称留守儿童父母只生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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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慧心综合报导)中共民政部近日公开指责大陆外出务工父母“只生不养”,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要承担责任。有学者对此驳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本是禁锢中国人近60年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如果处罚农民工,会令这个边缘群体雪上加霜。

官方责罚留守儿童父母“只生不养”遭学者驳斥

2月19日,中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对本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解读。

邹铭称,有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还有的“只生不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严重损害,不仅有悖于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官方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者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

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官方将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

有学者对此认为,中国大陆农村留守儿童的困境是现行的农村和城市分离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外出打工的农民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农村让老人看管,一些留守孩子还被迫独居。

香港《明报》引述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蔡玉萍表示,农民工去城市打工,将孩子留在农村,并非个人问题,而是社会结构问题。她认为一方面农民工处于城市劳动市场边缘,工时长、工资低,缺乏将孩子带在身边照顾的条件;另一方面,城市教育制度又将农民工子女边缘化,他们在父母打工的城市上学遇到诸多阻力。

蔡玉萍教授认为,上述政策好似向社会发出信息“农民工是不负责任的父母”,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社会印象,“如果处罚农民工,会令这个边缘群体雪上加霜”。

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难

中国大陆进城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了2亿人,在这2亿人的背后,有7000多万他们的孩子,其中4000多万年龄是在14周岁以下,有8个城镇儿童当中就有一个是流动儿童,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则是每3个儿童当中就有一个是流动儿童。

公办学校是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盈利性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来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的成本,所以不愿意接收流动儿童,很多中小学校拒绝接收,非本区域户籍的生源,以各种借口加收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等,导致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

蔡玉萍说:“在东莞、深圳、广州,农民工子女要入公立学校需要5种证件,包括单位证明、租约、子女出生证明等,很多农民工都无法提供,只能送孩子去学费高昂的私立学校,且教学水平参差。”

据大陆媒体报导,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主要是由民办学校在承担。这些收费的民办学校虽然可以解决部分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但是却让这些孩子无法享受到9年制义务教育的国民待遇。2012年各大城市相继收紧民办学校,大部分民办学校被迫关闭,这让农民工子女入学再次雪上加霜。

“留守”变“流动”无法解决问题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没有户籍的人员无法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因此即使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很多儿童依然要被迫在初中二年级返乡,以便参加目前报名、录取属地化的中考、高考,返乡少年从“流动儿童”变成了“留守儿童”。

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他们脱离土地,又不能融入城市,不能稳定、持久地接受义务教育。他们在乡村是“留守儿童”,在城市多被排斥,游离于城乡之间,身份模糊,缺乏归属与认同。有些“返乡少年”从乡村到城市,再从城市到乡村,小小年纪经历动荡,比同龄人更能感受到城市与乡村、东部与西部的巨大差距,也更容易成为愤怒和偏激少年。

有评论认为,对于农民工子女而言,他们实际上面临着双重不平等:一是制度性歧视,即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强化了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升学、求职、住房等领域的劣势;二是阶级不平等,即主要由家庭背景和市场机遇所造就的社会经济地位差距。

《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文章《别用“流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表示,如果单纯以数字为目标来减少留守儿童,而不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就会有可能用“流动”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改革中高考制度,让城里的学校真的能容下进城的孩子们;增加乡村教育投入,提高乡村教育待遇,让优质师资愿意留在乡村,从而真正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双管齐下,才是解决之道。

在美国纽约的中国学者谢选俊表示,中国留守儿童问题和农民工待遇问题都是庞大而很难解决的问题:“中国政府的这些新举措只是治标不治本,中国农民工的缺乏权益也是整个中国老百姓的缺乏受法律保障的权益,仅靠这些临时的措施是不能根本解决的。”

禁锢中国人近60年的户籍制度是根源

中共建政初期推行户籍制度,不许农民进城工作居住。有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去国家粮店买粮,子女也不能进城上学。农民的子女只能再做农民。从此,中国三亿六千万农村户口持有者成为中国社会的二等公民。

直到改革的年代,“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9亿农民除了在家庭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的最初五年,收入有所提高、社会地位相对改善之外,他们被紧跟着的农工产品价格倾斜所逼迫,再度沉陷在贫困之中。

中共新华社发表的资料表明,1997年以来“粮食主产区和多数农户收入持续徘徊甚至减收”。也就是说,农民在农业中的所得不是增加了而是减少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1.8比1,扩大到3.1比1。

城乡间的贫富差异,逼迫农民不得不放弃天地,到城市打工赚钱养活家人。蔡玉萍认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工可以“离土不离乡”。

对于中共民政部推责称留守儿童父母“只生不养”的说法,有网民表示:在加快农村设施建设的同时,赶快拿出资金补贴,在不涨市场价格的同时,翻番的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即:必须翻番的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工业补农业,使得农民能像上世纪一样,靠种田、养殖成为“万元户”,当时的万元可是一般工人一年收入达不到的呀!这样农民就会有许多留在农村种地(至少夫妻两个能有一个留下来种地,照顾孩子)。#

责任编辑: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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