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受审 当庭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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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报导)日前中共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在北京受审时当庭翻供,称之前的供词等是遭到刑讯逼供和威胁要挟下违心做的。许永盛被控非法收受共计561万元人民币的财物,许几乎全部否认。

许永盛当庭翻供

据大陆财新网等报导,2月23日许永盛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许永盛在担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期间,为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等八公司及下属单位在27个电力项目的审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送予的557万元和按摩椅一台,合计561万元。

据报导,许永盛当庭喊冤否认指控,并称其所谓供诉和亲笔供词,是遭到刑讯逼供,被威胁要抓其妻儿,不得已“违心做出的”。除承认收受一台按摩椅外,许永盛几乎否认了控方全部指控。

许永盛称,在被检察机关带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头半个月,讯问人员不让他睡觉,对他连夜进行审讯。他所承认的犯罪事实,大多是讯问人员对他进行提示和诱导,他进一步承认而来,并非他的本意表达。

许永盛的律师徐平称,此案中存在的疲劳审讯、欺骗和诱供等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证据的规定,由此取得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对此,公诉人认为许永盛在侦查期间曾多次做出有罪供述,而且曾主动书写认罪材料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这些供述能够和证人的证言相印证。徐平则认为,证据相印证的前提应是在证据有效的前提下,如果证据非法则应当被排除,更遑论是否相互印证。

据报导,庭审中审判长表示,开庭前许永盛的辩护人向法庭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在庭前会议上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合议庭认为,该案不存在需要排除的非法证据。

现年近50岁的许永盛曾任中共国家计委投资司计划处副处长、地方处副处长,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综合处处长等职。2008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2012年12月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2014年5月14日,许永盛从家中被带走,同年8月正式被捕;2015年6月,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发改委近20名官员落马

包括许永盛在内,十八大后中共发改委被查的官员已近20人,其中包括1名副部级官员、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

刘铁男2013年5月落马,次年12月10日被控受贿3,558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长期以来,江泽民派系的利益集团把持着发改委,攫取了巨额财富。据称,前发改委主任张平是江派势力在国务院这个核心部委的代理人。刘铁男则被指是江泽民的“财务管家”。他长期从能源系统为江派输送利益,掠取巨额黑金,深度涉江泽民家族贪腐。

2013年3月,时任发改委主任张平和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双双出局,此后发改委高层又出现多次大调整。#

责任编辑: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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