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师专栏】曹祖芳律师答疑录(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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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03日讯】序:这位女士坐在我的会议室里哭了。“这不是世界末日。”这句话,我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每一次面对着坐在我会议室的男男女女,我都会说不下于十次。她擤了擤鼻涕,又抽了另一张面纸,“你怎么知道?你不知道我经历过的……”“是的”,我说,“我明白了”。他们看着我,等着我问他们为什么要离婚。可是,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们的故事都会像开坝的瀑布一样爆发出口。我点点头,耐心的听他们告诉我她的男人、他的女人、作弊、偷窃、窝藏、陷害、不仁、不忠等等。这位与其共同走过5年、10年、15年、20年的婚姻,共睡一张床,生了孩子的那位配偶,居然是一位肮脏、不要脸、下流的野兽,连狗、老鼠、猪、魔鬼都不如。他们已不能再忍受了。“是的”,我再说,“我明白了”。他们用疑问的眼光看着我,“你真的明白吗?”“是的,我真的明白了。”

没有人恋爱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同样的,我们恋爱结婚也绝对不会是因为某一个原因,那么为什么人们会认为离婚就只会是因为一些说的出口的原因呢?没有爱,哪来的恨?没有期望,哪来的失望?说的出来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可是我们会走到离婚,通常都是因为一些我们无法说出来的原因。

在我20多岁时,嫁给了一位台湾出生的男孩子。我的家人对他的接受是彻底和完整的。他英俊潇洒,风度翩翩,高大威武,一位让女人流口水的男人。朋友们羡慕我们,因为我们的结合代表了一个完美夫妇的象征和模范夫妻的榜样。“金童玉女”他们说。老实说,我们站在一起时,确实是满好看的,像查尔斯王子和戴安娜。

我们在婚姻的第7年离婚了。我无法说是因为某一个原因让我离开了我的“完美”老公。我不可能指向一个地方说:“啊,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只能说:“也许我嫁给我的第一任丈夫都是因为错误的选择。”我不是圣人,就像坐在我对面的女客户一样,曾经走过内心的挣扎,身心痛苦。点点滴滴都像一把尖锐的刀不断的插入我滴血的伤口。让我最惊讶的是,当我在最痛苦的时候,天居然没有塌下来,世界并没有结束!

我现在的丈夫是一名退休的寿司师傅。在过去的十年来,他一直是“曹律师的丈夫”。他必须面对他人质疑的眼光。他们的眼光,男男女女,都问着同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律师会嫁给一个寿司师傅?”先不说是什么原因,我们的婚姻持续了22年。我无法说我们的结合是因为某一个原因。也许我嫁给了我现在的丈夫都是因为正确的选择。到底是为什么?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想,当我进入第一次婚姻时如果没有犯下多处错误的选择,我可能不会有勇气在进入第二次婚姻时做出所有正确的选择。

我转过身来,面对着我可怜的客人。她还在啜泣,我却信心十足地说:“恭喜你,你的新的未来就在眼前了。不要回头看过去,把你的视线放在未来。当你放下的那一天,就是你幸福的开始。我知道,因为我就是从那里过来的。把手给我,让我给你带路。”

问:请问,如果我已经提出离婚,我是否还可以带我的孩子出去旅行?我想带我的孩子在暑假期间一起出去旅行,估计会去几个礼拜。法院现在还没有设出庭时间来判决临时抚养权。我如果现在带我小孩出去玩,我可以带他们离开我现在住的城市和县吗?我是否需要得到我配偶的同意?

答:是的,你可以带小孩去旅行。在法院还没有判决命令你和你的配偶必须服从某些临时抚养权和探望权时,大多数常规是没有规定你和孩子的互动,只要你不刻意隐藏你们的小孩,或者刻意要带他们离开法院的管辖区来改变小孩目前的居所。虽然在义务上,你应该让你的配偶知道你要带孩子去什么地方,但你通常是不需要你配偶的许可。唯一的例外是,根据我实际代理多方面国际家庭法的经验,如果你计划出国旅行,最好是先得到你配偶的书面同意,包括临时医疗权利,免得你将来面对被指控所谓的“绑架儿童”的控告。如果这样的控告被法官肯定,你可能会因此而失去未来的抚养权。

问:我的配偶在没有法院命令下,一直在付小孩抚养费。他最近被逮到法院,因为孩子的母亲(他的前妻)欺骗了法官,假报了有关他在他的女儿生活的参与和资金付出。我是一名社会工作者,但是我不知道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他要付出巨额抚养费($890一个月),而那个女人拥有两个学位包括硕士,却决定从事低薪工作。他必须付出超越他能力的费用,因为这个女的不愿意尽她应尽的义务。我的配偶还有另一个孩子也需要他的支持,但子女抚养费如此之高,他已被逼去找第二份工作,只是为了活着和支持他的第二个孩子。他的付出全部超越了他的能力,就为了确保这两个小孩的需要,包括小孩的医疗保险。这似乎不公平。如果我们找一个律师,会对他有帮助吗?

答:我相信你的配偶的努力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子女抚养费,应该是还有一些内心的困扰。首先,最重要的是,抱怨的人不是他,要找律师的人也不是他,而是你。这个问题的答案看起来太明显了。当然,找​​一个律师就是最好的答案。可是,问题应该是,为什么他似乎愿意工作越来越多,而且付出越来越多?我认为,你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与他坐下来深入探讨这些问题,他愿意继续支付一个不合理的子女抚养费的真正根本原因是什么?是不是罪恶感?或是对于他的孩子和孩子母亲的挥之不去的情感?如果他愿意寻求法律意见,当然下一步就是咨询路易斯安那州的家庭律师。或者个人心理咨询也可以是第一个步骤。

问:请问美国公民在法律上是否有责任负责他在中国的女儿的抚养费?她的母亲和女儿都是中国公民。

答:家长有责任负责他们所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支持,无论他们身在何处。如果你的问题是,在法律上父母是否必须尽最大的努力来照顾孩子,那么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你的意思是,法律是否规定父母必须负责国际旅行或把孩子带到美国,那么答案一般是否定的。这真的取决于具体的问题。你的问题过于笼统,所以答案也同样无法确定。有时法律会有规定依法将处以责任,有时不会。

问:我丈夫和我分居了。我有孩子的监护权而他有探望权。我们有一份签署的德州标准探视和财产法院命令。我们的孩子将会在夏天到他那里去住一个月。可是,真正照顾小孩的人会是他的女友和他的母亲,因为他有一周40小时的工作。我对整个情况有点担心,因为他实际是在工作,而不是和小孩在一起,更何况他不善于沟通。他说,我可以随时打他的电话或女友的电话与孩子说话,但每当我打电话,我得到的只是他的电话录音,而他女朋友的电话基本上是关闭的,根本不接受电话留言。我只是想打电话了解孩子们的状况如何。我已有几天没有孩子的消息了。我有什么权利吗?

答:你需要回去查看你当初订下的法令,仔细研究你们的探视和抚养权的责任和权利。然后,你应该写一封正式信函或电子邮件给你的丈夫,要求小孩在他那里时,你可以有手机通讯或探视和访问时间。你的问题显示了你和你丈夫并没有离婚,那么你的法庭命令可能是暂时的,是吗?如果是,你可以随时请求法院修改临时法令判决,使得当孩子在他那里住的时候让你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曹祖芳律师是德州及华盛顿州执照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北德州及东德州联邦法庭起诉律师,前柯林郡刑事检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华裔律师);具有25年丰富经验,八年内受理数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辩护数百件由陪审团及法官审判的诉讼案件;曹律师能说、读、写流利和无口音的英语和汉语。曹律师将为您提供有关法律常识。联系信息:​​电话:972-964-8366,电邮:mariatuattorney@yahoo.com,网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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