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教室】

避免税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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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豪会计师

联邦所得税是一个随收随付的即付税。纳税人在年内赚取或获得的收入必须纳税。

一般来说,纳税人有两种方法随收随付:一种是,由纳税人的雇主扣缴;另一种是,纳税人付预估的税款。如果纳税人没有足够的代扣税金,或没有给予足够的全年预估税款并在年底有欠缴税款,纳税人可能会因少付而交罚款。

相关法律:

联邦所得税的代扣税金需要在一整年里均匀扣除。少付的部分通常是一年的税金除以四个季度去支付。

如果纳税人不是通过代扣税金的方式缴税(例如:独自经营者),或没有足够的代扣税,纳税人将不得不支付预估税收。预估税款不仅只是用来付所得税,也可用来支付自雇税和替代性最低税。

在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那么纳税人则必须支付预估税款。

1) 纳税人预计欠下全年至少$1,000税收,这是减去纳税人的预扣税和退还抵免(Credit)后的金额。

2) 纳税人预计扣缴金额和退还抵免小于以下较小的:

a) 在本年度的纳税申报所示的税收的90%,或

b) 上一年度的纳税申报表显示的税收的100%,如果前一年的收益涵盖了所有12个月。

如果纳税人去年是美国公民或税务居民在过去12个月不需要缴税或报税,那么纳税人有可能不必支付当年的预估税。

税务便利贴

很多新移民成为税务居民后,以为第二年的4月15号去申报和缴税就可以了,实际上若纳税人欠税超过$1,000就需要支付预缴税。若没有付预缴税,就有可能有不必要的罚金和利息。◇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建议,读者如有问题,请咨询有关的专业会计师。

【编按】李豪会计师于1995年开始于加州执业,专擅处理中国、台湾等赴美开展事业版图的资产及税务规划。

责任编辑︰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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