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 贵州副省长出庭应诉 江被清算只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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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日前,贵州省政府被村民告上法庭,副省长陈鸣明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省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在中国大陆尚属首例。

大陆首例 贵州副省长出庭应诉

4月11日,中国新闻网报导,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村民不服贵州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报导说,省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在中国尚属首例。陈鸣明成为省级领导人出庭应诉史上第一人。随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将成为一种常态。

2015年6月,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白黔高速公路工程(遵义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本案原告丁某某向贵州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

贵州省政府作出了驳回其复议申请的决定。丁某某不服,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丁某某提出了撤销省政府复议决定的理由和证据,陈鸣明针对丁某某的诉求当庭作出答辩,双方进行了辩论。

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陈鸣明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怕当被告,怕丢脸面,怕败诉,不愿应诉,不敢应诉,在诉讼中只委托一般工作人员应付了事。

现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自上任以来动作频繁,紧跟习近平、王岐山的执政理念。陈敏尔被指是“之江新军”成员,曾与习近平共事近5年,是习近平最信任的高官之一。

诉江只差立案

时政评论员方林达表示,在中共的现行体制下,习近平当局出台的“依法治国”相关措施,在落实和实施阶段,基本上成为一纸空文。但习当局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却成为惩处江泽民集团犯罪成员的手段和工具。从上述贵州省副省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推理,一旦诉江被立案,应有国级高官出庭应诉。

“十八大”习近平上台后强调“依法治国”同时发起反腐风暴。在三年多的时间,用反腐打虎方式清除江泽民集团包括薄熙来、周永康等在内的几百只大小“老虎”。在反腐风暴中,长期被江派控制的中共政法系统持续被大清洗,有大批政法系统官员被调查。表面上是以贪腐罪名治罪,但这些人几乎全都是因为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犯下反人类罪,无一例外都在追查国际的追查名单上。

2015年5月,大陆司法新政实施。最高法院发布重磅消息: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承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当月起,大陆出现了诉江大潮,到2015年年底已有20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两高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他们以实名起诉江泽民的起诉状邮寄到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均已妥投签收。控告人要求就江泽民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史无前例的迫害中所犯下的罪行进行立案公诉。

各界民众纷纷加入,公开表态或联署签名声援诉江、或联名举报江泽民。也有越来越多的大陆律师挺身而出,为法轮功学员信仰和人权发声,为他们作无罪辩护,要求清算江泽民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等。

但是,很多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而被中共骚扰、绑架等。有的被非法拘留、绑架、抄家、勒索。这种严重违法的情况一直到现在仍在持续,并且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谴责。

今年4月8日,大陆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报导称此规定“进一步完善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工作”。规定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明确要求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并明确了十种“打击报复”情形。#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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