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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案中共搞媒体认罪 台法律界批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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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19日讯】在肯尼亚(台译肯亚)涉及电讯诈骗案,被移送大陆的其中两名台湾嫌疑犯,日前在中共央视认罪忏悔,重演未审先判的戏码。对此,台湾法律界人士批评,哪个文明国家会搞“媒体认罪”?

肯亚案台人涉案 中共官媒从早播到晚

据中央社报导,涉及肯亚案的45名台籍嫌犯被押解到中国大陆后,新华社及中央电视台4月15日从清晨到晚间新闻联播,先后报导公安审讯台籍嫌犯的内容,甚至披露包括简姓、许姓等2名台人认罪忏悔的画面,重演未审先判的“媒体认罪”。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导,中(共)国公安部17日再度搬演“媒体认罪”戏码,先安排包括新华社、央视等,及台湾中天电视、旺报在内的七家媒体,旁听肯亚案台籍嫌疑人接受公安侦讯并公开认罪,对象是日前公开喊冤的刘妈妈之子“阿廷”;他坦承,到肯亚确实是从事电信诈骗。

对于中(共)国连日来在电视上播出被关押人犯公然认罪的自白影带,台大法律系教授 陈志龙说这是不对的,中(共)国此举既违反侦查不公开,也侵犯人权,未经审判程序检验证据,即要求嫌疑人公开自白认罪,未审先判,剥夺嫌疑犯的辩护权,“哪个文明国家是这样搞的?”

曾为法律教授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提到,每个国家都希望能更有效率的打击犯罪,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只要是文明法治国家,都会坚持以正当的法律程序来审判、定罪。他表示,国家在打击犯罪的时候,也要让犯罪嫌疑人在正当的法律上程序上接受审判、定罪,这也是几百年来,文明国家在建立法治制度时所追求的目标,而中(共)国的行为,相信文明国家都自有评价。

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表示, 中(共)国经常在跨国案件搞小动作,不愿提供完整卷证,造成国内检调系统办案困难,事关主权与公民人权,法务部不应因可能轻纵人犯就让步,反而更应向中方严正声明,要求遵照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提供完整卷证。

肯尼亚案破坏两岸现状

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投书台湾《苹果日报》表示,中(共)国对两岸现状的破坏,在台湾竟出现一种声音,好像台湾坚持管辖权是包庇犯罪,而中(共)国指责台湾“纵容日益猖獗的跨境电信诈骗活动,是对众多受害者权益的漠视和再度伤害”。

姜皇池强调,事实上,中(共)国若真如此爱民,就该努力将中国检察、公安与法院体制透明化,民主化,重视人权,而非让百姓一闻检、警、调,即若见鬼魅,惊慌失措,让歹徒有可乘之机!

姜皇池表示,孔子说:“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歹徒”固需加以谴责,但中(共)国的独裁与轻视人权政治环境,恐亦是此类诈骗行为得以历久不衰原因之一?在中(共)国指责台湾软弱无力之际,是否亦该自我反省?

对于外界质疑台湾轻判诈骗案,准法务部长邱太三表示,诈骗案有很多类型,如台湾人在台湾诈骗台湾人,台湾人在台湾诈骗中国大陆人,台湾人在第三国诈骗台湾人与大陆人,台湾人与大陆人在第三国诈骗大陆人,大陆人在大陆诈骗台湾人等。他强调,不同型态应有不同作法,未来希望建立标准作业流程。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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