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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联合国未排除中华民国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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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2日讯】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4月22日出席法务部廉政人员结训典礼,并勉励结训学员及全体廉政人员共同为国家廉政工作努力。他强调,台湾虽然失去联合国代表权,但联合国宪章还排有中华民国正式国名,失去代表权并未排除会员资格,虽然台湾没有加入和参与联合国谈判,但把联合国反贪腐公约变成施行法,成为国内法律。

联合国宪章仍保留中华民国名称

马英九指出,中华民国虽于1971年因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而失去代表权,然而,在联合国宪章第23条、110条中有关安理会与批准过程的规定,均仍保留中华民国名称;“同时我宪法第141条亦明文规定我外交宗旨须尊重条约及联合国宪章。”

他说,政府长期推动“廉能政府”,民国100(2011)年7月20日依据《联合国反贪腐公约》成立法务部廉政署,是专责的反贪及肃贪执法机关;并公布《联合国反贪腐公约施行法》,“将国际公约国内法化,具体展现政府防贪、肃贪的能力与决心,让我国的防贪、肃贪工作与世 界同步接轨”。

马英九表示,“国际透明组织”成立于1993年, 1995年刚开始进行“清廉印象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CPI)评比时,“我国在全球42个国家及地区中,获评为全球第25名;而今年1月最新公布的CPI指数,我国评分为 62分”,在全球168个受评国家及地区中总排名第30名。

他进一步表示,廉政署成立以来,侦办多起贪渎案件,一律勿枉勿纵、侦办到底,充分展现不怕家丑外扬,勇于揭发问题,避免护短的决心。他也引述英国爵士艾克顿(Lord Acton)名言:“权力使人腐化, 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化”警惕所有学员勿滥用权力,避免造成政府威信丧失及民众权益损失。”

马英九4月20日出席“国际兰馨交流协会中华民国总会”晚间在台中侨园饭店举办的晚宴,他表示“中华民国从没退出联合国” ,因联合国宪章从1971年后就没修正,中华民国仍是其常任理事国,“我们没退出,只是失去代表权。”

1945年8月24日中华民国政府主席蒋中正于《联合国宪章》签署典礼签字。(网路图片)

蒋介石是联合国的第一创始人

民国34年(1945年)8月14日,蒋介石发表抗战胜利广播,正告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宣示为了战后世界和平,对日本“不念旧恶,与人为善”,将日本军民安全遣返回国,日本新闻媒体将此解读为“以德报怨”,贴切形容蒋对日宽大之理念。

战前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机会有限,意见不受重视;蒋介石是第一个向罗斯福和丘吉尔提议创立同盟国的联合国,“他是联合国的第一创始人”。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成为联合国创始会谈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世界和平与安全肩负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抗战期间,蒋介石领导国家在外交上缔造的辉煌成就。

蒋介石长年以来秉持坚拒中共进入联合国的立场,在蒋介石及蒋经国执政时期 ,中华民国政府表示,“联合国提出并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替中华民国的席位的议案,是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非法行为,标志着联合国自身的堕落与变质。中华民国政府与全中国人民,决不承认其有任何效力。”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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