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房屋租弱势 月租金最高免税1万

人气 121

【大纪元2016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为了鼓励房东将房屋租给弱势族群,立法院内政委员会6日审查“住宅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房东将房屋租赁给接受政府住宅租金补贴者,月租金中最高可获新台币1万元免课所得税,此项政策实施年限为5年。

内政部长陈威仁报告时表示,过去“整合住宅补贴资源实施方案”,每户每月最高补贴新台币4千元,却发生房东因补税变相增加租金,或不愿租给申请租屋 补贴的弱势族群等问题。因此提出修正《住宅法》第12条之1修正案,房东未来租给有申请4千元租屋补助的弱势族群,房东可免除课征综合所得税。

立委赵天麟表示,以4千元租金补贴进行免除税额的优惠政策效用不大,应该不限额度全数纳入免税;立委郑丽君则主张,将社会住宅的弱势保留比率由10%提高至30%。陈威仁则表示,认为应缓步调升,先提高到20%。

营建署长许文龙表示,每月租金收入可纳综所税免税额,可有效提高房东出租给弱势民众意愿;但财政部赋税署副组长谢慧美则推估,未来新法修正通过后,国家财政税收每年预计恐短收4亿元。◇

 
责任编辑:陈真

相关新闻
奥克兰新增14特殊住宅区 拟建4500套新房
完善社会住宅 林佳龙借镜日市营住宅
拉斯维加斯西南区新屋住宅社区
墨市待拍卖住宅数复活节前创新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