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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人身伤害可以争取哪些赔偿

佳利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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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伤害中的赔偿数额从来都是读者们最关心的焦点。赔偿额如何计算?这其中基本的原理是“补偿性” (Compensatory),也就是说,伤者由于受伤所亏欠的东西,折合成货币价值,由过失方给予补偿。对于医疗费用的补偿最简单不过,有收据一笔一笔记录呢。但也有一些损失,就不那么容易贴上价签了,比如:伤者承受的肉体和精神痛苦;比如,伤者错过了和亲朋好友派对的机会,从此无法再和家人一起进行娱乐项目,从此无法再参与最喜爱的篮球运动,等等。这些难以量化的损失,也往往成为人身伤害案件中争论的重点。

人身伤害可以争取哪些赔偿?

案例一:年轻人餐馆滑倒

小河是一位25岁的国际留学生 , 从约克大学刚刚毕业就收到了一份Job offer, 他兴高采烈地邀请同学们就餐庆祝。谁知, 刚踏进餐馆的门, 小河就脚下打滑, 摔倒在地板的油渍上.这一摔虽然没有骨折, 却让小河背部受伤,进行了9个月的理疗,并在13个月后痊愈。本来已经到手的Job offer, 由于受伤只能让机会失之交臂。在人身伤害律师的帮助下,小河从保险公司拿回了所有付出的医疗康复费用,并争取到了收入损失。小河的案件在两年内达成和解,赔偿金额共计89,000元。小河的律师还协助他与雇主沟通,让小河在背伤痊愈前可以拥有灵活的工作时间和特殊的安排。

案例二:老阿姨共管公寓跌倒

住在共管公寓里的唐阿姨,有一日闲来无事,要去找楼下的段阿姨话家常。唐阿姨家住5楼,段阿姨家住3楼,唐阿姨心想走走楼梯顺便活动活动筋骨也好。不巧的是,4楼的台阶处正有一处油污,唐阿姨一个踉跄跌倒在楼梯上。救护车赶来将唐阿姨送到了医院。唐阿姨的手臂骨折,做了手术。之后,她接受了11个月的理疗。受伤后,唐阿姨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为了照顾她,女儿不得不常常请假,前来探望,分担家务。唐阿姨的律师不但为唐阿姨争取到医疗费用,还成功依据‘安省家庭法’为唐阿姨的女儿争取到了所有误工的工资及福利。唐阿姨的案件在2年半后和解,赔偿总金额116,000 加元。

上述两个案例都属于“民事伤害”,英文学名“Tort”。在滑倒案件中, 过失方分别是 “餐馆” 和 “共管公寓”,由于餐馆和公寓管理人员的疏忽,未能及时清洁油污地面,而造成客人和居民跌倒受伤。不过,赔偿损失的并不是餐馆老板和公寓管理员,而是这两家公司各自的保险公司。在安省,多数的民事伤害案件都会在庭审程序前达成和解,只有不到10%的案件会最终对峙公堂。

让我们来看看人身伤害案件中最常见的索赔项目:

1. 医疗费用:最常见的索赔类别,几乎每个案子必有。包括在收到赔偿前自掏腰包支付的医疗费,也包括对未来医疗费用的预估。

2. 收入损失:如事故发生后,使伤者无法正常工作,伤者可能获得已损失的工资,还可能获得预估的“未来收入补偿” (loss of future income),也被称为“工作能力丧失”补偿 (loss of earning capacity)。

3. 家务补偿:伤者活动受限,而不得不雇佣他人从事家务,这部分费用有可能得到补偿。

4. 疼痛与痛苦:这方面本来是无法补偿的,再多的钱也买不来健康的身体和无病一身轻的美好。所以,法庭认为,这笔钱也就是希望能让伤者在不幸之外,能够多些财政支持,让生活不至于太“无法忍受”。 根据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先例,这个类别的赔偿上限大概在$340,000左右。对于车祸中受伤的原告,要得到此类补偿,还有个“门槛”要求:那就是,伤势必须足够严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 重伤死亡;

‧ 重伤导致持久而严重的残疾;

‧ 重伤导致持久而严重的生理,精神,心理功能严重丧失,

满足这个门槛后,原告还需面对3万元的“Deductible” (抵减)。就是说,如果法庭判定在此类别下的赔偿金额为2万,则原告一分也得不到。如果法庭判定原告应得3万零1元,那原告只能拿到1元。例外:如果原告在此类别下获得的赔偿额大于10万,3万的抵减就不存在了。

经验丰富的人身伤害律师告诉我们,在多数人身伤害案件中,最大的挑战并不是要确定伤害的”持久性“,而是证明伤害对原告生活的“严重”影响。特别是在某些案件中,原告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提前回到工作岗位,但其工作能力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伤害的影响,与受伤前大有不同。而律师的任务,就是帮助伤者评估这种种影响,将其纳入证据,争取最大赔偿。

5. 在上述的案例二中,我们发现不但唐阿姨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来报销,前来照顾她的女儿也根据家庭法索赔,而拿回了误工损失的工资福利,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安省家庭法规定,事故伤者或死者的家人由于需要照看伤者承受了经济损失,或由于失去了伤者的陪伴和指引而承受了损失,同样可以向过失方的保险公司求偿。这里的家人包括: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家庭法中界定了赔偿的范围:

‧ 为伤者/死者而产生的直接费用;

‧ 伤者或死者的收入损失;

‧ 实际产生的丧葬费用;

‧ 在伤者治疗/康复期间为访问伤者而产生的合理旅费;

‧ 提出申请的家人为照顾伤者而损失的工作收入,或是将其照顾伤者的服务折合成货币价值;

‧ 伤者/死者不能再继续为家人提供指引,照看,陪伴,对申请家人所造成的损失。

家庭法的索赔也有抵减额度,对于赔偿金额在5万以内的案件,抵减额度为15,000加元。但如果伤者死亡,抵减额不存在。

正如您所看到的,要启动一项人身伤害索赔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当您遭遇人身伤害后,为保护您的权益同时获得应有的补偿,请您尽快联系律师。

(以上案例与法律信息,由有超过30年的处理事故赔偿索赔经验佳利罗律师事务所提供,杰西整理。如需相关资讯,请咨询佳利罗律师事务所Grillo Barristers Personal Injury Law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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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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