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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四名华人购房不顺 首付款或打水漂

购房合同未规定期限 一年了也没有交割 着急拿回首付款

纽约一处待售的房产。 (Spencer Platt/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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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四名华人看上布碌崙的一套房,不过,因为第一次买房没有签合同的经验,合同中没有写明交割的期限以及延期交房如何赔偿。不料交易不成惹下了麻烦,现正着急怎么拿回首付款。

“10%的首付难道就这样打了水漂?”5月16日,四名福州人士到联成公所说,他们一年前在布碌崙看中一套房,卖家也很想卖,双方都请了律师,可是他们交付了首期后,对方出不了某些文件,二手房买了一年还是过不了户。

其中一名福州人说,第一次买房没有签合同的经验,整个合同内容的填写全部交给律师,所聘请的律师也只收他们800元。等十几万的首付款打入中介的监管账户之后,对方的文件操作却出了问题,那套房子银行不同意解除抵押,不能过户,开始他们说需要6个月解决,可最后一拖再拖,一年过去也搞不定, “用各种理由推三阻四的”,大家才发现他们当初和对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未约定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说,购房时很容易导致纠纷发生的是,卖方不配合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卖方房屋不能及时办理抵押等,“时间期限是合同的关键组成部分”。有经验的律师会在合同签订时,就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包括贷款出问题,买房人多长时间贷不到款的情况,能不能收回定金(10%的房款)的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并写明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式,避免在一方出现延期履行时,守约方无法维权的局面。

“过户遥遥无期,能否告对方律师?购房合同没约定逾期问题,怎么能拿回首付款?”针对这一问题,赵文笙说,这种情况下,购房人要告只能告自己的律师,可以打311投诉,留下记录,然后到律师委员会投诉自己的律师“收了800元没有提供服务,未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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