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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恶房东退散 契约不符规定最高罚50万元

租屋陷阱多,消保处23日表示,已修改定型化契约5项重点规定,预计1~2个月内会公布实施,届时房东所订契约若违反规定且屡次未改正,将可处最高新台币50万元罚锾。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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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租屋陷阱多,不时听说恶房东坑杀租屋族或租霸房客蓄意破坏房屋等纠纷,消保处23日表示,已修改定型化契约5项重点规定,分别为押金、超收水电费、 修缮、提前终止租约和逃漏税等争议,预计1~2个月内会公布实施,届时房东所订契约若违反规定且屡次未改正,将可处最高新台币50万元罚锾。

为建立健全之租屋市场秩序,内政部审议通过“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暨其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消保处提醒房客,租约有2页以 上宜盖上骑缝章,避免被抽换;签约时可拍照或录音,证明交屋现况;以划拨或汇款方式缴交租金,避免争议涉及诉讼时举证困难。至于房东租约内容未合规定,消 保处强调,房客可拒签或要求房东修改,若令期限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将可处新台币3~30万元罚锾,再次限期又不改正者,可处新台币5~5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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