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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受刑人坐牢逾3月 有望外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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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30日讯】(中央社台北30日电)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首度赴立法院报告受刑人外出就业初步研拟方案,受刑人在监执行逾3月、无违规纪录者,有机会外出工作。

邱太三上任后首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报告业务,提出受刑人外出就业执行计划初步研拟方案。

法务部指出,规划对象是在监执行超过3个月、行状善良,而且所犯的罪名并非脱逃、1年内没有违规纪录的受刑人,其中优先遴选对象包括,已符合假释资格且表现良好、家庭支持度及接见通信频率高者,未来就有机会外出工作。

法务部提出短、中、长期方案,将先修改监狱行刑法的“日间外出条款”。中期方案则寻找让受刑人外出工作的合作厂商,例如政府机关、国营企业,计划承揽清扫、炊事、农务、畜牧、洗车、洗衣、加油、长照、足疗等工作,并请劳动部奖助聘用更生人的企业。

长期方案则建议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和国营事业应进用一定比例有就业能力的更生人,并参考英国工作刑制度,引进企业厂商到矫正机关设分厂,让受刑人每周工作40小时。台湾更生保护会在各地规划成立庇护工场,协助准更生人外出工作和就业衔接。

法务部表示,过去受刑人外出事由多是返家探亲、就医、参加技能检定等,让受刑人外出工作堪称台湾矫正创举,执行上可能有风险,相关配套有待评估,实行初期应周延配套措施,加强向社会说明,以减少治安信心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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