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师专栏】曹祖芳律师答疑录(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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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0日讯】问:我想找一位很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帮我把刑事案件推进法院审判。你能告诉我你有多少案件是赢了或输了吗?

答:我经常收到这类型的问题。我的回答永远是:“这不是找到一个好的刑事辩护律师的方法。原因有很多。”

一位法官曾问我:“曹律师,你自己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告诉我,如果你面对一个犯罪行为指控,你会雇用一位百分之百获得‘无罪’的刑事辩护律师,还是会雇用一位只有获得一半以下‘无罪’判决成功率的刑事辩护律师。”我看着法官,笑了。我说:“法官,这是一个刁诈的问题,对不对?”法官的眼睛闪烁着,他露出一丝微笑,假装无知地问:“为什么你认为这是一个刁诈的问题?”我笑容更深了,说:“法官,你和我都知道,在刑事辩护方面,一个好的刑事律师永远不会拥有百分之百的‘无罪’结果,除非这名律师从来不打刑事官司,或这名律师选择只代表政府无法打赢的罪犯。”

原因一:在美国,宪法保障我们的生活自由和人权。与其他只有军法的国家不同的地方是,美国警察不被允许在没有好的理由之下就去抓人。警方必须有合理的原因才能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或逮捕违法的人。也就是说,被逮捕的人大多是因为警方已经发现了一些事实来支持他们抓人的决定。如果每一个刑事审判的结果都是“无罪”,那么问题将变成我们的政府是否面临着一个贪污腐败的警察部门,或是一个腐败的法律制度。它绝不会证明律师是一个好律师。大多数刑事被告都是有罪的。所以,您需要问您的律师的问题是:“你能否看看我的案件事实,并确定我是否犯了由检察官所指控的刑事罪?”

原因二:在美国宪法保护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下,政府需要证明超越合理怀疑被告有罪的刑事罪行。这就是为什么陪审团的裁决是“有罪”和“无罪”的原因。这不是此人是否是无辜。如果政府不能证明被告有罪,被告必须被裁决“无罪”。很多时候,一个刑事被告请求审判,因为他或她不相信政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或她有罪,而不是证明被告是无辜的。刑事律师是不允许在面对可能会输的情况下,说服被告舍弃审判的程序。这是美国宪法的规定。被告完全有权利要求执行他们的公平和公开的审判的权利。所以,您应该问律师的是:“就算政府有证据证明我的罪名,如果我坚持要打官司,你是否愿意陪我走过审判的程序?”

原因三:对于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来说,最困难的工作是明知被告被判“无罪”的概率很渺茫,但还是愿意陪伴被告选择冒险进入审判。有高学历和有实力的专业人士都不喜欢在公众场合被击败,这就是为什么只有极少数华裔律师选择处理刑事案件。传统的华人有时候无法克服被击败的“面子”问题,所以当面对在公开审理时因为有可能被击败的压力下,就把个人利益放在客户的利益之上。虽然有很多华裔律师在政府或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但能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的律师却极为稀有。您对于寻找律师的问题应该是:“就算输,你愿意为我打这场官司吗?”

原因四:在法庭上的良好表现不是能从书本上学到的。没有任何书籍、手册或技巧可以让一位律师成为一位很好的辩护律师,尤其是一位很好的刑事审判律师。其它案件的律师可以用金钱和声望来威吓他们的对手,但刑事律师必须能够倾听、思考和毫不犹豫地作出辩驳。这种技能是来自庭上的经验。我们必须从以前的错误审判学习,摆脱不如意的经验,然后再继续去争取。所以,您对于自己律师的问题应该是:“从开始刑事辩护以来,你有多少上庭审判的经验?”

我的答案是:“自2005年以来,我已经代表了成千上万的刑事案件。我上庭的由法院或陪审团审判的案件已上数百件。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只要是我上庭审判的案件,客户都在案件结束后表示感激,因为他们看到我尽我的全力在庭上努力为他们的案件辩护和争取。我有赢也有输,但我一直都是以我的客户利益至上。面对关于他们的自由,我愿意舍去我的‘面子’,我的自尊,我的利益,帮我的客人走过他们人生最困难的阶段。”

【曹祖芳律师是德州及华盛顿州执照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北德州及东德州联邦法庭起诉律师,前柯林郡刑事检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华裔律师);具有25年丰富经验,八年内受理数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辩护数百件由陪审团及法官审判的诉讼案件;曹律师能说、读、写流利和无口音的英语和汉语。曹律师将为您提供有关法律常识。联系信息:​​电话:972-964-8366,电邮:mariatuattorney@yahoo.com,网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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