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度:见不得人的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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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5日讯】中共法院法庭规则法释〔2016〕7号第九条规定的清清楚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但是今年5月31日,当南京玄武区法院在锁金村第一法庭对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等6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时,南京市610与公安局为了阻止民众旁听,竟在法院四周布满了如临大敌的610人员及便衣警察,甚至还调来了上百荷枪实弹的武警严密把守。

据明慧网报导,这次非法庭审原定于5月13日进行,当天警察就曾在玄武区法院外非法抓捕大批未得到通知、前去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之后并对他们进行非法抄家、关押、恐吓、强制抽血,光板仓街派出所就绑架了20名左右法轮功学员。

原定于5月13日的非法庭审后因故被延期至5月30日。从5月29日起南京市610与警察再次对众多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监控,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限制出门,有的被警告,有的上街买菜被贴身跟踪。

5月30日,熊桂珍家属向法庭提出要求旁听,吕姓法官答复:炼法轮功的家属不允许旁听。家属提出质疑,律师指出这是违反法律规定。可法官依然我行我素,声称是“上面规定”。之后家属到检察院申诉,信访接待打官腔,称参加旁听由法院说了算。

非法开庭当天,熊桂珍的姐姐、妹妹刚从家中下楼前往法院,就被社区主任等4人盯梢跟踪。刚到法院门口,她们就被玄武区国保警察李建华堵住,随后即被劫持到后宰门派出所强行采血、采指纹。当这些非法要求遭到她们严词拒绝时,李建华竟然说:“在这里法律说了不算,我说了算,我们就是法律。”这时又来了一个叫王路的年轻警察,态度更恶劣。他叫嚣说:“在这没有为什么,我说了算,今天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指采血、采指纹),你们不服可以去告我,明慧网已经曝光我了,我也不怕再多作恶一次,你们也可以去上明慧再曝我一次。我姓王,在明慧网上可以看到。”随后,王某叫来几个年轻特警,抓住熊桂珍姐姐的四肢连拖带拽,强行掰开手指采血之后扬长而去,把她们关到下午三点多强行录过指纹后才放出。

常言道好做贼心虚。南京610和公安局之所以不遗余力的采取各种非法手段阻挡民众旁听玄武区法院对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等6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不正说明这种所谓的审判根本就是见不得人的吗?!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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