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市府标案违反采购法? 议员质疑图利自家人

议员黄馨慧(左)、李中质疑基金会获该标案已涉图利自家人、违反采购法。(黄玉燕/大纪元)

人气: 47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6年06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府社会局2月办理“台中市志工媒合平台”标案,由财团法人台湾青年基金会得标。议员黄馨慧、李中质疑有市府有给职顾问兼任该基金会执行长并不合法,且基金会获该标案已涉图利自家人、违反《采购法》。社会局表示,这项标案依采购法的限制性招标办理。法制局长陈朝建则指出,市府顾问并非《采购法》第15条规定的机关首长或承办人。

社会局表示,为协助有志担任志工的青年发挥爱心,找到合适的非营利组织,于今年编列250万元预算,建置“台中巿志工媒合平台”,此项劳务采购由财团法人台湾青年基金会得标。

社会局说明,这项采购案采限制性招标,亦即依技术、品质、功能、管理、商业条款、过去履约绩效、价格及财务计划之异质分析不同厂商履约的结果,筛选厂商以达成采购目的。

议员李中也质疑办理是否符合外聘专家等规定?社会局表示,办理标案完全符合“采购评选委员会组织准则”规定,外聘专家学者皆符合资格,且评选时3位外聘专家学者皆出席,符合“采购评选委员审议规则”第9条,不得少于出席委员1/3规定。

黄馨慧则指出,林市长的丈人为该基金会董事长,涉图利自家人、恐损及形象。法制局长陈朝建说明,《采购法》第15条规定,机关承办、监办采购人员与其配偶、三等亲以内血亲或姻亲,办理采购案时都需要利益回避。若机关首长担任某机构或团体负责人,则该机构或团体不得参与该劳务采购之投标。

陈朝建说,亲戚仅是原始捐助人之一,从未担任董事等相关职务,与实际运作完全无关,而市府顾问游涌志也并无担任机关首长或承办人。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