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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青年撞死游民被控误杀 27日进行庭审

行人横穿马路 被超速驾驶的司机撞死 谁来担责? 将交陪审团裁定

事故发生在车流密集的曼哈顿。 (Chris Hondros/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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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在2014年11月24日晚上7时左右,当时年方24岁的华裔青年林丹尼(Daniel Lin,音译)驾驶一辆宝马车,在华埠飞速行驶时,将正在包厘救济站(Bowery Mission)前横穿马路的57岁非裔流浪汉佩里(Robert Perry)撞死。林丹尼随后被检方按二级误杀罪(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起诉。

该案于纽约州高等法院开审。办案警察昨天(27日)上庭作证,检方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呈堂,显示黄昏视线昏暗之时,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受害者突然出现在马路上,他先穿越北向的车道,幸运躲过两辆北向行驶的轿车后,似乎想加速走过马路正中,却被一辆南向飞驰而过的宝马车撞飞,飞出了监控摄像头的范围。

案情指,家住布碌崙、对曼哈顿华埠事发地区路况不熟的林丹尼,当时借助车辆导航系统开车,却以55哩的时速飞驰、以致酿祸。检方表示,在撞倒受害人之后,林丹尼继续行驶,直至撞上斯坦顿街(Stanton St)的消防栓才停了下来。

根据办案警员的现场记录,林丹尼对警方表示自己的车速在每小时25哩到28哩之间,案发时他试图往左打方向盘回避。该警员昨日说,他根据监控录像,得出受害人被撞飞的距离,根据距离时间再计算事发时的车速。而从监控摄像的地点,到受害人倒地的地点,足有148呎(49米)。

事发路段限速每小时25哩,而该宝马车竟然可以把受害者撞飞148呎远,超速嫌疑很大。专家测算,林丹尼当时的车速为每小时55哩,并不像他自己所说的28哩。法医昨日也上庭做证说,受害者系重度颅脑损伤及创伤性休克死亡,在送医前就已死亡。根据他的经验,当车速超过45哩/小时,将力传递到受害人,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虽然车道的路权是司机的,这种突然发生的事故,任何人都无法闪过,但司机如果已经看到路人违规穿越马路,仍执意撞下去,“故意犯罪”罪名还是会成立。超速后,肇事逃逸,就会罪上加罪,因此检方在上周五的开案陈词中,力图引导陪审团:林丹尼是有意识地开快车,并非不小心超速,“他对开快车并不陌生, 他也有兴趣开快车。”

但是辩方律师认为,这起案件应被视为交通意外,林丹尼没有故意犯罪,不能被作为罪案处理,“佩里死亡并不是因为林丹尼超速,而是因为很不幸他横穿了马路。”辩方律师称,林丹尼在车停下后,立刻下车往事故现场跑去,并配合警方调查,没有醉驾也没有逃避责任,此外,意外发生时正值冬天,天黑的早,加上林丹尼不熟悉案发附近的区域,才导致悲剧发生。

该案昨日已完成传召证人程式,将在周三结案陈词后,交由陪审团裁决是否有罪。◇

责任编辑: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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