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飞:派出所咋成了“夺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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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30日讯】依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干警的吆喝,公安派出所应是为民服务、替民分忧解难的场所。警察,则是人民群众的卫士、知心人、信赖者。

然而,曾几何时,在老百姓的印象里,派出所却变成“夺命所”、“死亡所”的代名词。最近引起全国轰动和公愤的“雷洋死亡案”,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且静候结果。一个记忆不错的人,肯定能一下子点出十条八条,老百姓被带进派出所迅速亡命的案例。若是百度一下,惨案之多,令人难以卒读。下面,单说新近发生在安徽合肥瑶海区方庙派出所公民陈义政惨死案。(6月29日《京华时报》)

6月21日晚,陈义政、瞿女士夫妻俩邀请孙礼亚等七八个人在KTV聚会。10点左右,孙礼亚妻子来找丈夫回家,因孙礼亚觉得没有尽兴,不愿意回家,夫妻两人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其间,陈义政作为聚会的组织者和孙礼亚妻子发生了争执。孙礼亚的妻子报了警。陈义政便被民警带去了派出所。此实可谓,如同鸡毛蒜皮一般的简单琐事!然而,好好的一人,被带进了派出所后,就如同进了“阎王殿”,再也未能返回阳间。

22日凌晨3点多,瞿女士经过1号询问室时,看到丈夫一个人戴着手铐和脚镣。清晨5点多瞿女士返回派出所给丈夫送胰岛素和食品,被民警拒绝进入。一直等到早上9点派出所正式上班才得以进入,在询问室外透过玻璃,瞿女士和丈夫陈义政进行了简短的对话。中午11点多,民警说笔录还没有做好,瞿女士心中起疑,就冲进了1号询问室,她见丈夫还戴着手铐和脚镣,头歪向一边,脖子上勒着根细绳。瞿女士拨打了120,急救医生到现场检查后发现,陈义政已去世。

陈义政,从被民警带走,到莫名其妙死亡,前前后后,满打满算,也就是10多个小时,一个鲜活的生命就阳间阴界两相隔了!公安派出所,哪里是什么“公仆”服务“主人”的地方,分明是“死亡所”、“夺命所”!

再者,必须严重指出,一个既无暴力倾向和极端行为的“良民”,被带到派出所,需要套上严酷刑具——手铐、脚镣吗?这等于向世人恶示:老百姓的尊严、人权,在公安干警看来,不如粪土,不如蝼蚁,不如屌丝(毛)灰(仿人民日报用语)!

这给国民传递什么资讯?惟有恐怖,惟有对公安干警的唾骂和仇恨!从严治警,虚张声势了20多年,到头来,恶警害民的惨案,依旧频发,败类警察与日俱增。如不严加惩治,党和政府的公信终究要被“警匪一家”的恐怖彻底吞噬!

这是继“雷洋案”之后,又一起恶警残害无辜公民的惨案,民愤沸腾在所难免。希望当地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职,从速介入侦查,给死者亲属和国民一个及时的回应和交代。将涉案恶警,绳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道!

在这里,必须郑重警告当地公安机关,自己无权处理自家的案件,必须回避。任何避开检查机关,自行其是乱动“手脚”,都是枉法滥为。

“从严治警”,再也不能光打雷不下雨了,必须“铁腕”和“零容忍”!发现一人治一个,发现一窝端一窝,毫不姑息迁就,轻者开除,重者刑罚。只有这样,方可起到威慑作用,警示公安干警依法履职,杜绝欺民害民行为,当好人民卫士。也只有这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才不会是梦想。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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