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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周休二日 台劳动部邀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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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筠芸台湾台北报导)劳动部长郭芳煜就任后提出修正《劳基法》盼达成“周休二日、国定假日全国一致”,7日邀集十大“全国性总工会”、县市政府、中央部会、工商团体开会研商草案条文,打算采取每7日有1天例假、1天休息日,达到周休二日的效果,同时删除劳工国定7天假。场外则有劳工团体聚集提出诉求,要求劳动部不得删除国定7天假,并废除变形工时。

劳动部首度公开全面推动周休二日的《劳基法》修法草案,主要有5大要点,包括“劳工每7天中应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为例假、1日为休息日”;“休息日工作,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倍发给”;另外也新增2周、8周变形工时者,每7天仍要有1天例假;以及纪念日与节日放假,除劳动节外依内政部所定。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蒨倩表示,该会议并无结论,只是征询劳资双方意见。各方主要焦点都在周休二日,资方认为,休息日加班费提高到加倍、人事成本已经拉高,也愿意接受,至于劳方有要求落实周休二日,也有主张休息日加班费应更高,但尽快修法已是共识,劳动部将汇整意见、全盘检讨文字,才会送行政院核定。

不过,桃园市产业总工会顾问卢其宏指出,郭芳煜说要把7天国假还给劳工,但劳动部做法实质上就是要砍掉这7天假,官方提出的休息日是可以挪来加班使用,且只要每小时加1倍工资,到最后会演变成假砍掉了、还是不给劳工周休二日。

劳团指出,“休息日”在2000(民国89)年84工时修法后就已存在,这次只是改变“休息日”出勤工资的计价方式,资方并没有任何损失,又可借机砍掉7天国假,资方更可藉由“变形工时”将劳工集中在某时段内密集工作,“工时银行”减少假日及平日加班费的给付、节省人事成本,资方根本不会有任何损失,才会举双手赞成。◇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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