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钱吗?佛州法官裁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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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明杰迈阿密编译报导)电子货币比特币(bitcoin)于2009年被开发出来后,一直受到正反两方面的争议,但是基本上还是把它当作电子货币或虚拟货币。但是本周在佛州迈阿密市的一项法官裁决中,却不把比特币当作货币来作为判案依据。

财富杂志《福布斯》报导,在迈阿密的一桩牵涉到比特币和洗钱的刑事案中,法官显然对比特币的货币性质不同意。裁决比特币事实上不是钱。这项裁决可能为以后同类比特币案件开了一个先河。

这个刑事案的被告人米歇尔.埃斯皮诺萨(Michell Espinoza)在localbitcoins.com网站上有一个账户,涉嫌出售比特币获取利润。早在2013年,迈阿密海滩警察局的侦探阿里亚斯(Arias)与美国特勤局特别探员格雷戈里-庞兹(Gregory Ponzi)在卧底行动中找到埃斯皮诺萨洽谈潜在购买比特币的意向。

在随后的接触中,侦探阿里亚斯告诉埃斯皮诺萨,他有从俄国人哪里买偷来的信用卡号码,而且是用比特币来支付的。当时,侦探阿里亚斯问埃斯皮诺萨是否有兴趣同意他用偷来的信用卡号码来支付比特币,埃斯皮诺萨据称回答说:“他会考虑一下。”不过,埃斯皮诺萨倒是从来没有用比特币来交换被窃取的信用卡号码。

后来,两人做成了几笔生意。最后,侦探阿里亚斯又提到他是做偷来的信用卡生意的,并给了埃斯皮诺萨3万美元的假钱,埃斯皮诺萨怀疑钱的真伪而没有收。不过,侦探阿里亚斯还是马上逮捕了埃斯皮诺萨,指控他非法从事货币服务业务和洗钱两项罪名。

这桩案件的法官,迈阿密戴德巡回法院法官特蕾莎-玛丽-普勒(Teresa Mary Pooler)却裁决否决所有指控。对非法从事货币服务业务的指控,她认为,试图把销售比特币套入到规定货币服务的法律体系中就像圆孔上的方钉,格格不入。比特币没有任何的支撑,“肯定不是有形的财富,不能像现金和金条一样能摆在床垫下隐藏。”关于洗钱的指控,普勒法官解释说,洗钱是“普遍理解为通过非法活动使得脏钱成为合法化”,因此,清洗黑钱被视为“金融交易”。不过,普勒法官说,因为比特币不是金钱,所以金融交易没有发生。因此,由于对比特币的货币性质的否决,这个刑事案的裁决戏剧化的以没有金钱交易而以被告无罪结案。

普勒法官还认为,“法庭不是经济学专家。但是,就是经济知识很有限的人都很清楚,比特币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才能被认同是钱。”

虽然裁决似乎有争议,但是倒是和国税局(IRS)的立场一致。去年,国税局对2014年的报税发布了关于如何看待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规定,指出比特币和其他“兑换”的虚拟货币会被视为资本资产(capital asset)。 “可兑换”的虚拟货币一般被定义为与真实货币或真实货币的替代品等值的虚拟货币。

责任编辑:吴蔚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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