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救亲人 大陆三位微博主挑战中共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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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燕天侠、李辰报导)“17年前的今天,风云突变,学龄的我不谙世事,只感到街坊邻突然对我们异样的眼光,长大了,逐渐懂得人情冷暖,特别是在有孩子后方知17年中父母不易,痛定思痛,17年前突然变故实为不平之源……”

大陆一位名为“安小润之女”的微博博主7月21日在微博上写下上面的话,同时附上了她向中共民政部申请信息公开的文书,还有一张民政部前雨中撑伞的照片。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这份文书标题是“申请民政部信息公开‘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法律和事实依据 ”。

文书质疑民政部做出此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法轮大法研究会于1996年后就没有存在了。因此,你部决定取缔的是一个不存在的团体。这是不严肃的”。

1999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所谓‘非法组织’的内容”,“你部之“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当为无效而应以取消”。

从“安小润之女”所关注的微博与粉丝中,还找到另外几个类似内容的微博,例如“宝宝兔的摇摇椅”,“刘拉图救母日记”。

其中,“宝宝兔”7月20日直接向民政部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而“刘拉图”则是邮寄的。从微博内容可以了解到,“宝宝兔”要营救的是父亲张亮峰,“刘拉图”要营救的是母亲夏忆林。

江泽民于1999年7月19日下令,公安部在1999年7月20日凌晨发动偷袭,全国大规模搜捕法轮功学员,但公开正式宣布镇压法轮功的第一个官方文件确实是民政部于1999年7月22日宣布的“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如上面几个微博所质疑的,民政部取缔的是一个并不存在的组织,这种取缔又没有法律依据,那么这场持续十七年的迫害是否从一开始就是荒唐且非法的呢?

中国气功科研会正式批准法轮功为其直属功派

为此,大纪元记者7月26日采访了知情人、现在旅居纽约的叶浩先生。

叶先生介绍,1993年7月,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正式批准法轮功为其直属功派,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第十一分会。他说,当时气功科研会颁给法轮功“直属功派的印章”。

据资料显示,当时全中国有两千多种气功;气功研究会直接管理的有二百四十多种,直属功派只有十一种。

为支持国家举办大型气功活动,李洪志先生曾两次亲率部分弟子参加了1992、1993年在北京举办的东方健康博览会。

1992年第一次博览会上,法轮功被誉为“明星功派”。

1993年第二次博览会,李洪志先生被聘为博览会组委会委员,并被授予“特别金奖”、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和大会唯一的一个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

自1992年5月至1994年12月,应各地官方气功科学研究会邀请,李洪志先生在中国共办过54期法轮功传授班。之后, 指导修炼的专著《转法轮》出版发行,李洪志先生结束亲自办班传功,法轮功习者日众,在社会上人传人心传心。

叶浩先生(李光勋/大纪元)

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

1996年3月,法轮功正式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

叶浩先生谈到当时退出的情况,“法轮功是当时气功科研会里面最强大的,最兴旺的。中国气功科研会的人说:你们退出去了,我们气功协会就会变得非常被动,当场极力挽留,说:希望你们别退出。”

中国气功科研会的负责人还当场建议,法轮功学员可以作为一个集体会员参加气功协会。

叶浩说:“我们就按照这个建议去做了。这是中国科学气功科研会提出来的。 ”

但是这个建议,一直没有得到实现。到最后1997年11月,中共民政部正式通知,中央不批准,不支持。

叶浩先生认为,民政部之所以不批准成立“中国法轮佛法研究会”,是因为共产党从来不同意佛、道、神修炼信仰的意识形态。

“共产党是从来不同意,根本就不批准。讲气功,你炼功身体好;(跟中共)讲佛法研究,那根本不行的。”

民政部的所谓“取缔”属子虚乌有

1999年7月22日,为配合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中共民政部发布所谓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知。

叶浩先生对此表示,法轮大法研究会从来就没有成立过,“法轮功研究会”自从1996年3月份申请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以后,就不存在了。后来是以学员名义申请成立的“法轮大法学会”。但是“民政部没有批准我们成立,怎么来个解散?没有这个组织,怎么取缔这个组织呢?所以,这不是胡说八道嘛。”

即使组织不存在 法轮功学员仍可合法修炼

曾在中国执业、现旅居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彭永峰律师对这几个微博所提出的质疑表示赞同。

他说:“这些信息公开所申请的事项,即民政部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所依据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中的具体条文,民政部是否取缔过其它不存在的社会团体, 和取缔不存在的社会团体的法律或行政依据,这些民政部根本回答不了,因为不管是从事实上还是法律上,民政部当初那个决定都是没有依据的。”

曾在中国大陆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维权律师彭永峰表示,“即使法轮大法研究会不存在,法轮功学员是可以合法修炼的。”(李莎/大纪元)

彭永峰律师表示,法轮大法研究会存不存在,并不代表法轮功学员个体存不存在。

他说:“即使法轮大法研究会不存在,法轮功学员是可以合法修炼的。你不能说太极拳协会被取消了,太极拳就都不能炼了。同样,那么赶明儿一帮人成立个川菜研究会,然后民政部给取缔了,就能把川菜也取缔了?”

为制止迫害 法轮功学员付出巨大

“法轮功人权”主席陈师众先生对大陆四位微博博主直接质疑民政部17年前作法的行为表示:“几年前,像这样去民政部递交质疑迫害法轮功文书的,谁都知道那肯定是被抓、被打、被判刑的,更不用说能在网上发表了。”

“现在,至少在中央部一级以上,没有人再像江泽民、罗干、周永康那样推行迫害。而这些文书开启的对这场罪恶的追究清算,必将会给未来试图步江泽民后尘的恶棍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

“当然法轮功学员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正因为如此,他们为维护人类尊严的付出,为以后人类阻止、消除这样的迫害留下了光辉的典范。”

法轮功人权主席陈师众先生。(NTD图片)

按照法律  民政部应该在30天之内作出回应

对于大陆四位微博博主向民政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彭永峰律师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温家宝总理任内开始施行的。中国公民对于涉及其切身利益的行政信息可以申请相应的行政部门予以公开。”

“凡符合公开条件的,相关部门需要在十五天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十五天,也就是最多三十天后,我们就可以知道民政部如何应对这个信息公开申请了。

“如果民政部拒绝公开,那么申请人可以向上级单位提起行政诉讼,那就是到了李克强那里,或者是国务院的监察部。”彭永峰说。#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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