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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青年撞死游民案 二级误杀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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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华青驾驶宝马车在华埠涉嫌飙车、撞死流浪汉一案,被告林丹尼(Danny Lin,音译)7日在法院,被陪审团裁定二级误杀罪(Manslaughter)成立,法官将于9月27日宣判刑期。

林丹尼是一名“90后”,本周六即将迎来26岁生日,这辆2011年BMW 335xi宝马车登记在他母亲名下。飙车飙入监狱,实在是人生一大教训。

据起诉书,2014年11月24日晚上约7时,林丹尼驾驶宝马车在华埠包厘街夹Rivington街附近,将横穿马路的流浪汉Robert Perry撞死。检方指控,事发路段限速每小时25哩,而该宝马车当时以大约55哩的时速飞驰,以致将受害者撞飞到140多呎之外。 肇事的宝马车前缘右侧凹陷,挡风玻璃呈蜘蛛网一般碎裂。

命案就在不经意间发生。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万斯(Cyrus Vance)在陪审团裁决后说,林丹尼了解飙车的危险,却不计后果,不顾公众安全,以高于限速一倍的车速在闹市区飞驰,在撞倒受害人之后,林丹尼的宝马车又冲上人行道,最终撞上一个消防栓才停了下来,差点撞上几名路人。他希望驾车族,从这起案子中记取“鲁莽驾驶和飙车行为的危险性”,他表示会寻求严惩林丹尼,“我们不但要追究林丹尼的责任,而且要求对他进行严厉处罚。”

纽约刑事法典对二级误杀罪的一个定义是“不计后果,以致其鲁莽(reckless)行为致他人死亡”,属于C档重罪,最低刑期1至3年,最长可判5至15年监禁。◇

责任编辑: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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