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就有风险 美国EB-5欺诈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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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编译报导)2008年金融风暴后,美国企业向银行融资变得困难,转而透过投资移民(EB-5)项目吸引外资,区域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然而美国政府批准的EB-5区域中心,并非万无一失,外国投资人仍要考虑投资风险及避免欺诈。

根据美国EB-5相关规定,外国投资人只要在美国投入50万美元,并提供10个工作机会,就可申请绿卡。对有意移民美国的外国人而言,这是相当便捷的入籍途径,而对缺乏资金的项目开发商来说,EB-5是以最低成本取得资金的最佳通道。

《福布斯》(Forbes)杂志报导,近年来美国EB-5诈欺案日益增多,外国投资人不仅未拿到绿卡,反而落到身陷庞氏骗局、违约和财务损失的结局。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不甘平白损失金钱,个别或集体到法院控告诈骗者,案件增多的同时也突显了EB-5的监管问题。

诉讼中的EB-5欺诈案

在所有EB-5欺诈案中,佛蒙特州杰伊峰度假村(Jay Peak Resort)开发案最受人瞩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今年4月针对这个开发案提出民事诉讼,指控开发商及执行长在长达8年的诈骗阴谋中,有系统地“掠夺”(systematically looted)外国投资人逾5,000万美元。这个开发案同时也面临数百名投资人提起的集体诉讼。

在西雅图,一名EB-5开发商向外国投资者募集1.25亿美元,遭控告私吞其中的1,760万美元。

在洛杉矶,SEC指控一名医生及其同事,将外国投资人交付的1,000万美元挪为它用,这笔钱原应用于建造属于EB-5项目的疗养院。

去年在南达科他州,35名中国投资者因EB-5欺诈损失1,850万美元,集体控告南达科他州以及负责EB-5项目的前官员博伦(Joop Bollen)。

数名韩国投资人状告洛杉矶EB-5项目的基金经理人Justin Moongyu Lee及其公司涉嫌诈欺,另外很特别的是,同时还控告了威尔希尔银行(Wilshire Bank),因为原告认为这家银行未善尽责任,告知被告的恶行,等同是共犯。

金融风暴后EB-5快速增长

美国1992年推出EB-5计划,每年发放最多一万张绿卡(包括外国投资人及其家人),大约九成申请人来自中国。假设其三分之一绿卡是投资人、每名投资人投入金额为最低门槛50万美元,那么每年美国可引进的EB-5资金至少为16.7亿美元。

根据美国移民局(USCIS)数据,自2012年到现在,美国至少已吸引EB-5投资金额87亿美元,以及创造35,150个就业机会。

2008年金融风暴后,由于美国企业银行融资变得困难,纷纷转而透过EB-5投资项目吸引外资, EB-5区域中心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成立。

USCIS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5日止,全美计有867个EB-5区域中心,2014财年结束时只有588个区域中心,2007财年更只有11个区域中心。

获政府批准的EB-5区域中心仍存在风险

然而随着EB-5区域中心的增多,欺诈案件也跟着多起来了。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EB-5移民投资计划同样无法避开风险,而且区域中心,虽然是USCIS批准,但并没有背书保证没有风险。

SEC曾在一份声明中表示:“USCIS批准区域中心,并不意味着USCIS、SEC或其它政府部门同意该区域中心的投资或者对该投资质量的认可。”

EB-5投资人也要注意,获USCIS批准的区域中心,并不保证会遵守美国证券法;更大的风险是,对于剩余资产,EB-5投资人通常只有第二顺位或第三顺位的留置权,优先顺位贷款人几乎拥有所有权利。这意味着很多EB-5项目,投资者基本上没有资产追索权。

美国政府加强监管

EB-5欺诈案增加,引起美国相关部门的关注,为了避免欺诈行为,USCIS去年做了一些组织调整,加强侦测欺诈和增加工作人员。另外,增多随机实地考察的次数和撤除不符合要求的区域中心;去年SEC也加强追踪犯罪行为并适时提起诉讼。

去年9月由于预期EB-5投资门槛会调高,EB-5投资申请案激增。目前USCIS待审的EB-5投资申请案已累积22,000件,通常USCIS批准比例大约八成或九成。#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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