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想:最好的扶贫--土地还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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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19日讯】在中国,几十年来农民都比城市人贫穷得多。

几十年来,中国人普遍认可的事实是:农民比城市人贫穷得多。不仅认同这样一个事实,甚至还认可这样一个逻辑:农民就应该比其他人群贫穷。连许多农民自己都这样认为。这是非常怪异的一件事情。

甘肃杨改兰一家6口的自杀,显然贫穷是最关键因素。无论官媒《环球时报》如何以“复杂中国”这一套反复使用、毫无新意的话语体系为杨改兰事件洗地,都无法改变贫穷导致死亡这样一个事实。

1949年以后,中国人陷入普遍的贫穷。除少数“干部”之外,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大家都生存在追求吃饱、穿暖的状态。贫穷的原因,是因为计划经济。

改变贫穷状况,是通过瓦解计划经济。1970年代末期,农民能吃饱饭了,城市人生活开始提高了,原因是因为计划经济被逐步瓦解。计划经济是在农村先被瓦解,所以农民生活改善的时间点,略微早于城市。

农民吃饱肚子的起点,是1970年代末期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变革非常值得称赞。但是,人们在称赞的同时,似乎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几千年来,农民多数时候是能吃饱肚子的,农民都是“自己种自己的地”,为什么到了20世纪,能吃饱肚子、能“自己种自己的地”却成了一个对农民的恩惠呢?

农民生活在达到吃饱肚子的状况后,其改善程度远远慢于城市,是因为农村政策几十年没有本质变化。除了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定期返回乡村,农民似乎没有其他出路。

两个原因导致农民贫穷:户籍制度将农民的身份困在农村,土地政策使得农民无法享受土地的增值收益。

户籍制度赤裸裸地营造身份歧视,是非常恶劣的一项制度设计。学者们呼吁多年,希望取缔户籍制度。我的意见是:户籍制度非常恶劣,取缔户籍制度愈早愈好;但是,学者们不应该把眼光只盯着取缔户籍制度,而应该以更大的力量去呼吁另外一件事情:把土地还给农民。

随着数千万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随着民营企业用工制度的灵活,户籍制度对于中小城市的歧视、对于农民的歧视,已经没有多么大的效用。而土地制度的恶劣效用,依然很强大。

中国当前的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实际就是村干部所有制。农民无法获得相应的土地收益。这些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爆发式增长,而农民并未获得成比例的收益。大部分土地的收益,被县市政府拿走;在县市政府吃肉之后,村干部吃一些肉骨头,农民只能喝一些肉汤。

这个畸形的财富分配,可以帮助人们理解,为什么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坚决要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

一些御用学者称:不能把土地还给农民,因为,一旦还给农民,农民就会急功近利,卖掉土地,挥霍之后,成为失地农民,陷入贫穷。

这个充满谎言的叙述,是在描述这样一个画面:掌握权力的人比农民更爱农民自己(然后他们就让农民穷了几十年),不让农民卖地,却让掌权者卖地。

目前农村的土地分三种:耕地,建设用地,宅基地。我们来看这三种土地的收益归属。耕地的收益,基本归农民,但这收益微薄,几乎可以忽略;建设用地,需要取得县市政府的用地指标,其收益基本归县市政府和村干部;宅基地属于农民,却禁止卖给城市人,等于阻断了农民财产的变现。

于是,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农民意味着多重枷锁:耕地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建设用地是他人的富贵;宅基地政策尤其奇葩,政府为了消化空房,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却不许农民把房子卖给城里人。

中国农村目前的各种问题:留守儿童,土地撂荒,拆迁纷争,乡村日趋凋零……均与土地政策相关。

一旦把土地还给农民,几乎所有的农村问题都可以得到部分或全部解决。

不把“土地还给农民”作为前提的任何惠农政策、扶贫政策,都是表演。

--原载东网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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