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房地税都更议题延烧 财政部这样回应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7年01月15日讯】前行政院长陈(冲)今天重批财政部等首长是“装睡的人永远叫不醒”,今年请大家紧盯房地税。财政部则澄清表示,现行房屋税条例本于地方自治精神,已续请各地方政府审慎评估。

另外,面对外界质疑都更后房屋税恐暴增,高额的持有税恐影响都更政策推动,财政部也指出,与内政部正共同检讨修正“都市更新条例”第46条房屋税减征规定,以提高民众参与意愿。

去年7月提出房屋税违宪违法,并倡议自住房屋免税主张,前行政院长、东吴大学法商讲座教授陈(冲)今天在媒体再度撰文表示,年关之前,台北市政府通过房屋税新方案,但新方案,仍有违法违宪争议,且用“事不涉己”的感觉分裂纳税族群,再以分期缓涨的“麻痹”方式减少当下压力,完全无意检讨现行税政缺失。

他表示,行政院、财政部及各地方首长,明知近两年来房屋税的发展,有违宪违法之虞,也不符民进党早年抗税的悯人胸怀,但仍执意仅在行政命令层次做些微调,意图保住目前税法架构下可任意调控总税额的空间,如此司马昭之心,岂可继续纵容?

他说,尤其立法院居然在年底清仓时,修正通过“发展观光条例”,规定观光旅馆配合观光政策者,可享地价税、房屋税减免。无现金流入的自住家庭要缴房地税,而有营运收入的旅馆业反可减免房地税,这是什么道理!

他请蔡总统举起棒棰把这些人叫醒,就房屋税条例真正由合宪性、合法性予以检讨。更呼吁纳税人在地方政府行将掣发税单之前,提高警觉,并请民代协助声援。

财政部则表示,台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105年12月16日开会审议通过新的房屋税基评价原则,属地方政府自治事项,且依法将办理公告,预定适用于公告后107年期(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开征案件,其性质与公告地价、公告土地现值定期重新公告相同,并非解释函令变更,不发生税捐稽征法第1条之1及第11条之3规定适用问题。

由于现行房屋税条例本于地方自治精神,关于税基评定属地方政府权责,财政部强调,已持续请各地方政府就调整幅度及范围等审慎评估。

为合理评定房屋税及地价税税基,财政部表示,与内政部已建立房地税基检讨机制,将结合不动产估价、地政、财政专家学者及地方政府,共同研议房地税基查估及相关议题,以提升税基查估正确性与合理性。

至于有学者认为,都更后房屋税可能暴增18倍,高额的持有税会扯都更政策后腿的说法。财政部强调,都市更新前房屋多属低层数、老旧砖造公寓,新建房屋多为钢筋(骨)混凝土造高层数大楼,因此更新后房屋税额通常高于旧屋。

有鉴于房屋税调整恐影响原所有人参与都更意愿,财政部透露,正与内政部共同检讨修正“都市更新条例”第46条房屋税减征规定,以提高原所有人参与都更意愿,加速都市更新推动。(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