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吉翂代父受死 王志荐贤遭拒

作者:慧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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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南北朝梁武帝萧衍时期(464—549年)。少年吉翂(读分)的父亲是原乡县的县令,为人正直,作风廉洁,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可也得罪了地方上的豪强大族。因此受到小人的陷害,被抓到建康城监狱里,又被糊里糊涂地判处死刑。

少年吉翂看父亲的案子已经判决,看来很难翻案,要洗雪冤仇是不可能了。可是眼看委屈而年老的父亲被推上刑场,做儿子的如何忍心?他决定代父亲受刑,报答养育之恩。

他从县城出发,披星戴月地赶路,几日几夜没有休息,一天清早到达皇宫外面,趁大臣们上朝的时刻,上了殿阶敲起“登闻鼓”来。原来这面鼓是为百姓喊冤而设置的,能敲响它不那么容易,可只要敲响了,皇帝就要亲自过问这桩案子。

侍卫把少年吉翂带到皇帝面前,问他有何冤情?他诉说了全部情况,并要求代替父亲接受刑罚。

梁武帝看他小小的年纪竟有这般胆量,怀疑有人在幕后指使。于是命令廷尉蔡法度仔细审讯,取到真实的口供。

蔡廷尉特地在厅堂上摆满各种刑具,两边站满衙役,气氛森严。再将吉翂提到,问他:“你要求代替父亲受刑,皇帝已经准许,过两天就要执行。你考虑清楚,你年纪还小,不怕疼?不后悔?”

吉翂静静地望着廷尉,平静地回答道:“我虽然年幼无知,哪会不明白死刑可怕呢?但我不忍看到父亲遭受这般痛苦,才恳求天子允许我代替父亲受刑的。怕疼、后悔,我就不会来了。”

“你是个孩子,不知天高地厚,不懂人情世故,如果是受了别人的教唆才来的,只要现在说清楚,不要紧的,你还可以收回你的要求!”廷尉说。

吉翂听了有些着急:“这不是小事啊,是我自己甘心情愿的。为父亲而死我愿意。天子既然答应了,这是莫大的恩典。小人得知真像做了神仙一样快乐,哪有收回的道理?”

廷尉听他说得很认真,也就相信了,但还要试一试,便和颜悦色地告诉他:“天子早已了解你父亲的冤情,准备马上释放的。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只管说实话,承认错误,就可以跟父亲一道回家去。”蔡廷尉仍旧是想看他是真心求死,还是装腔作势。

吉翂是诚心严肃的,懂得说话要算数,不可见风转舵,便说道:“父亲的罪名很重,要按法律惩办。真没有罪当然好,如果真有罪,我愿意受刑,没有什么多说的。”

吉翂身上带着很重的枷锁,几乎站立不稳。廷尉叫人换小一点的,他不同意,说:“我愿意代父受死,死囚只能加刑具,是不能减轻的。”拒绝解脱重枷。廷尉把情况汇报给皇帝,武帝听了很受感动,当即赦免了他的父亲,让他们父子一起回到家乡。乡里间都传颂着吉翂的孝行。

丹杨令尹王志得知吉翂在朝廷的表现,又去他家乡仔细调查,觉得这位少年坚强勇敢、品格非凡,要向朝廷推荐。吉翂知道了感到很惊奇:“王府尹也把我看得太不济了!父亲受辱儿子代死,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我要是接受推荐去当官,岂不是从父亲的受辱中捞好处?这也太可耻了。”他坚决拒绝了王志的好意。

王志听到这话,衷心地赞叹:“忠孝是人伦之首。吉翂既能忠、又能孝,真是我们丹杨人的光荣啊!”

(事据《资治通鉴》)@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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