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滥诉案件多 相关罚缓拟提高1倍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18日表示,预计明年2月以前,将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本报资料照。(陈柏州/大纪元)

人气: 142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7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针对滥诉案件该如何防杜,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18日表示,由于刑事、民事每个层面都有滥诉问题,修正草案将处罚之对象扩及原告之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并将罚缓之最高金额提高到12万,但本会期可能来不及提出完整的修正草案,预计明年2月以前,将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

吕太郎表示,宪法16条规定人民有诉讼权,必须依法处理,已草拟民事诉讼法249条及249条之1修正草案,对滥诉要加以防堵,法官得迳以裁定驳回,不以判决驳回;不过防堵必须经过比较精密的法律设计,且刑事、民事每个层面都有滥诉问题,相关讼诉法修正案预计在明年2月前送立法院。

司法院报告指出,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第3项规定,法院对于滥诉原告得处新台币6万元以下罚缓,修正草案将处罚之对象扩及原告之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并将罚缓之最高金额提高到12万。

法务部报告则显示,每年各地检署侦查终结的被告中,约有2.3万人次至2.5万人次是遭人告诉或告发,不起诉率高达67%;滥诉案件短期改革可由专人专股处理,预计明年可以实行:长期改革则采取有条件的刑事讼诉有偿制,须经法院裁定。◇

责任编辑:宇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