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种酷刑之一】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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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26日讯】吉林省四平监狱。关押在这里的诈骗犯杨建国,是专门给监区长做饭的,他也是这个监狱的打手,身上总是带一个铁锥子。

“他用铁锥子剜梁振兴身上的肉,扎他的头;对着他拳打脚踢,从床上打到床下,然后抓住他的头往墙上撞,他们把这叫‘看星星’。”一次,犯人颜德全把梁振兴的头和大腿扣在一起,背上再坐几个人,之后又有更多的人往上扑,他们起着哄,狂笑着……

“我看到梁振兴两年多都戴着脚镣,只有一天没带,那天说是北京来检查团。”

以上是大陆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向明慧网的投书所述。梁振兴是震惊世界的法轮功真相长春电视插播的参与者之一。2002年3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成功插播了《法轮大法弘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片。长春有线电视网观众逾百万人,很多人因此得知真相。对此,江泽民十分恐惧,密令“杀无赦”。

梁振兴后被判刑19年,关押期间遭到“锥刑”、“抻床”、 10来根电棍同时电击、野蛮灌食等多种酷刑折磨。梁于2010年5月1日被迫害致死,年仅46岁。

梁振兴(明慧网)
梁振兴(明慧网)

“锥刑”,是中共折磨不愿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百种酷刑之一。中共警察使用铁锥、螺丝刀刺穿或扎学员的身体,受刑重者当场可痛至昏厥,血流如注。此类酷刑还包括:往受害者的指甲缝钉竹签、用手钳钳夹手指尖、硬物砍手背、重锤击打手背,甚至用电钻等。

钥匙,也是锥刑的一种。有的警察指使犯人把开铁门的钥匙插在学员的两个手指间,犯人一只手紧握着学员的手指不让动,另一只手用力转动钥匙。

以下仅列举明慧网报导的法轮功学员遭受“锥刑”的部分案例:

辽宁省黄成生前被大号针头穿进十指

黄成,辽宁锦州女儿河职工,因修炼法轮功在盘锦监狱遭受包括八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十指插钢针等酷刑。

酷刑迫害最终致黄成脑出血、脑血栓、半身浮肿,于2011年2月24日在极度痛苦中离世,年仅55岁。

黄成被迫害前和被迫害后的照片对比(明慧网)
黄成被迫害前和被迫害后的照片对比(明慧网)

2008年8月,黄成被非法判刑6年,同年12月16日,被劫持到盘锦监狱时已是被折磨得伤势严重,狱方本来拒收,太和公安分局的警察戴勇向狱方保证:“(他)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

黄成生前曾说:“在一次刑讯逼供中,我被打得双手全部骨折,左脚脖子大筋裸露出来……(警察)使用医用大号针头穿进十指,我至少四次被折磨得昏死过去。”

大队长管风春指使孟祥林等犯人将黄成双手铐在墙上,将他每个手指尖插进一根医用的大针头,整整插了十根!针是从指甲与肉之间插进去的,血从另一端流出;有的针从指甲缝插进去又从另一指节背穿出,血就从针头流出;有的针插进针尖被堵塞拔出后出血。

后来,黄成被迫害得出现偏瘫、浑身浮肿、高血压等症状,一度送医急救。经省级医院确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盘锦监狱不想承担责任,给黄成办了保外就医。数月后,年仅55岁的黄成在极度痛苦中含冤离世。

直到离世时,他的指甲盖内仍留有疤痕。

湖南彭石清遭螺丝刀转指缝

“八年多的监狱关押,让我受尽了前所未有的迫害,很多迫害想起来不寒而栗。亲朋好友听我的诉说后,都不相信监狱和警察会这么黑。”2015年6月,湖南湘潭市52岁的法轮功学员彭石清,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中如是说。

“2001年1月18日,湘潭610人员把我绑架到湘潭市云塘派出所,以市政保科赵岳峰为首的警察几人,将我反背铐上,将绳子绑住已经反背铐住的双手吊起,脚尖着地,这样吊了几个小时。”

“接着,他们用螺丝刀轮流放在我左手的每个指缝中,警察李松林使劲抓住我的左手手指尖,使劲摇转螺丝刀,致手指丫、双手腕发烂,至今伤痕累累。”

广西李月梅遭电钻钻身体

李月梅,广西北海合浦县人氏,因坚持修炼法轮功,2002年被关押在合浦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由于李月梅不肯“转化”,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被合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黄德文、陈富、庞英等人关到一个房间里。他们先用毯子封住窗口(防止被毒打的惨叫声传出),再用袋子从头到脚套住李月梅,用脚往她的身上踩。

最后见李月梅仍然不屈服,失去人性的警察当即拿起钻墙用的电钻往其身上钻,致使李月梅当即不能走路。

被抬回看守所后,李月梅一个月都大小便不能自理。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施百种酷刑

十八年来,中共黑监狱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使用了上百种酷刑,包括:

毒打:用钢筋条、荆条、橡胶棍(无外伤,但致严重内伤)、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电线鞭加活麻鞭打;

电刑:电击人体敏感部位,如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臀部、大腿、脚底、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十几根电棍同时电击;

火刑:开水浇烫、烟头烧、打火机烧、烙铁烙、铁棍烙、铁条烙等;

冻刑:强行扒掉棉衣裤在室外冻、泼冷水冻、结冰冻、雪地冻;

铐刑:背铐、手铐、脚铐、双人铐、死刑镣(手脚铐一起)、吊铐、地环铐等;

竹签、牙签、针刺指甲、铁丝穿扎;

强制坐刑:逼坐硬板、“老虎凳”、铁椅子、三角铁板等;

性虐待:强奸、轮奸、电棍插阴道、四把牙刷搓阴道、抠阴道、火钩钩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用脚踢肛门及下部、强迫堕胎、性侮辱未成年少女;

此外还有死囚刑、吊刑、枪击,对以绝食抗议者强制灌食、长时间剥夺睡眠等等。

五花八门的酷刑,每一种都令人痛苦难忍,生不如死。很多法轮功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后脱离病魔,重获健康,但却被中共酷刑致伤、致残、致疯、致死。#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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