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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客携超额美金入台 9万美金被没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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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28日讯】一名中国大陆籍刘姓旅客10月28日搭机入境桃园机场,因携带超额美金未申报,其中9万元美金将遭没入处分。

据中央社报导,台湾关务署台北关人员今天28日下午表示,刘姓旅客搭乘中国南方航空CZ3009班机,从哈尔滨入境桃园国际机场时,因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携带10万元美金从免申报柜台入境。

台北关人员清点后,除了发还规定内所能携带的1万美金币值外,其余超额9万元美金(约新台币274万多元)暂扣候处,数天内将发出正式没入的行政处分书。

刘男自称携带钜额美金主要是用于开公司,但不清楚入境携带外币规定,钱遭没入,他很懊恼。

此外,台北关23日表示,一名台籍黄姓旅客23日晚上5时许,自重庆搭乘立荣航空班机,未据口头或书面申报,携带人民币15万6,000元及酒3公升由绿线(免申报)台通关入境。台关稽查组人员于桃园国际机场查获,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烟酒管理法规定,对超额的人民币13万6,000元,予以暂扣候处,另超过限量酒2公升予以没入,并处新台币4,000元罚款。

台湾洗钱防制法新制于2017年6月28日实施,呼吁,依据“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规定,民众出入国境携带外币、有价证券超过限额等值1万美元、人民币超过限额2万元,及新台币超过限额10万元者,应主动诚实申报,以免遭没入。

另按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规定,年满20岁之入境旅客可免税携入供自用酒1公升,若超过免税数量应主动至红线台申报查验通关。相关规定可至财政部关务署网站(http://web.customs.gov.tw),点选旅客出入境服务/入境报关须知或出境报关须知网页查询。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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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境新制  超额币值与钻石需申报

【大纪元2017年06月27日讯】配合新修正洗钱防制法,出境旅客要特别注意,明天(28日)起,超额现钞或钻石、宝石及白金总价值超过新台币50万元,且超越自用目的,都需要向海关申报。

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今天表示,这项配合新修正洗钱防制法的规定从28日实施,将原通报办法的名称修正为“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

桃园机场入出境大厅前张贴新制的公告,并向旅客宣导,新的入出境申报规定。

台北关指出,旅客出入境携带或货物运送、快递、邮寄下列物品,应向海关申报,包括总价值逾新台币10万元现钞、总价值逾2万元人民币现钞、总价值逾等值1万美元外币、香港或澳门发行的货币现钞、总面额逾等值1万美元的有价证券、总价值逾等值2万美元的黄金。

另外,钻石、宝石及白金总价值超过等值新台币50万元,且超越自用目的,并有被利用进行洗钱之虞的物品,都要向海关申报。

台北关表示,倘若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的新台币、人民币、外币及香港或澳门发行的货币,由海关没入。另外,有价证券、黄金、钻石、宝石及白金等物品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处以超过限额部分等额罚锾。(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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