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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网路时代 台更需反媒体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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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网路自由时代不会有媒体垄断?Google赞助的New America有研究员因为撰文支持欧盟重罚Google垄断而被裁员。三立新闻台去年在中华电信MOD上架,发生移频事件,虽然NCC开罚移频系统商,但三立新闻台迫于系统商联手垄断,2个月后停止在MOD播出。NCC“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以下简称“媒多法”)公布后,争议颇大,媒改团体指出,媒多法真正目标不是反垄断,而是维护自由民主社会的多元价值。

欧盟今年6月对Google垄断网搜裁罚27亿美元。而Google在美国赞助的团体,包括New America在内共45个。台大新闻所教授张锦华以她自己女婿在New America工作被裁员为例,New America研究员写文章支持欧盟,批评美国没有管制Google垄断,New America关注网路中立专案因此被取消,她的女婿就失业了。她感慨地说,平台垄断当前,真是来势汹汹。

“台湾需要反垄断法,没人愿意台湾社会变成‘一元堂’。”张锦华指出,数位化时代很多元这是一种迷思,因为数位化时代新闻来源还是以传统媒体为主,而网路平台造成传统媒体免费收看,这部分问题要解决。垄断包括水平、垂直垄断,系统、平台可影响所有上架的媒体,像Google可影响它所资助的所有资讯,也可能藉广告、大数据操作影响Google上资讯的流通。所以平台垂直管制非常重要,媒多法应强化。

优质新闻发展协会理事长胡元辉表示,数位时代就不需要谈传播垄断问题,这是错误的想像。而网路人人都能表达意见,就代表网路是开放、平等,这也是一种迷思。现在的网路不是公共化平台,大多由商业公司、商业巨头操作,运用的是商业逻辑,如果违背商业利益就被封锁或下架,像网路社群媒体的定向广告操作、算法操作,都是不能说的秘密。

胡元辉指出,反媒体垄断法没有针对网路与社群媒体垄断问题做前瞻性的因应。至少要做到网路中立、问责机制的处理、公共责任的确立,包括要求网路媒体资讯平台,既然拥有庞大的利益,且具有垄断的地位,都应该付钱支持多元媒体发展,而这也是现在立法上欠缺的。

国内有线电视被凯擘、中嘉、台固、台湾宽频,以及台湾数位光讯等系统业者联合垄断,去年三立新闻台被台湾数位光讯旗下中投有线移频事件是不争的事实。而垂直垄断部分,平台业者(系统业者)兼营频道代理商,掌握频道上下架生杀大权,也是有线电视一直被诟病的地方。

卓越新闻奖基金会执行长邱家宜表示,媒多法的几项规定如媒金分离、溯及既往、关系人等冲击到既有利益版图,NCC既然敢于冲撞既得利益,为什么没有针对垂直垄断,尤其是平台业者可同时经营频道代理做规管?壹电视过去还没转手之前,根本没办法在有线电视系统上架,但卖给年代之后立马上架。平台业者兼频道代理商,又是行动电话业者,垂直整合非常明显。NCC修改媒多法草案时,应该纳入经营平台就不能经营频道代理业务。

针对假新闻、即时新闻问题,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召集人叶大华指出,非常多假新闻、假消息来源从网路出现,虽有部分民众消费习惯还是传统媒体,但现在大部分透过手机去接近新闻资讯来源,这样的网路新闻必须花很多时间查询、了解与事实查核,形成事实查核成本外部化。更麻烦的是自媒体,很多是网红造成事实查核的失误,主流媒体可能没时间做查核,最后所有的成本都推到传统媒体身上,这部分是NCC必须因应与面对的。

叶大华说,网路中立性是现阶段非常重要的立法精神,NCC如果要支持网路中立性,除了网路平台垂直管制应该入法,也应力求网路中立性原则及网路规管制度跟传统媒体规管政策一致。另外,怎样推动透过国家合理的规管政策,让网路中立性、公立性被强化,NCC应该师法其他国家向平台业者课税,包括网路平台,特别是跨国媒体Google、Facebook。◇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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