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股利税改敲定乙案 财部:对投资人有利

人气: 318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7年10月05日讯】股利所得课税新制将采用乙案,财政部表示,乙案的二择一制度维持现制中对中低所得者的折扣权益,对投资人有利,为便利民众申报所得税,国税局届时也会提供试算软体。

行政院长赖清德今天中午与民进党财政委员会立委举行便当会,讨论税改议题,知情人士表示,会中一致同意通过,股利所得将采用乙案;标准扣除额等其余内容则与税改草案相同。

财政部次长苏建荣表示,乙案提供股利所得合并或分开计税二择一制,分开计税者,单一税率为26%;合并计税者给予抵减税额,可抵减税额计算方式为股利X8.5%税率,每一申报户上限为新台币8万元。

财政部举例说明,若民众股利所得为10万元,选择分开计税、单一税率26%时,即股利10万元乘上26%税率,等于要缴2.6万元的税。

若10万元股利所得采合并计税、减除股利可抵减税额时,则10万元股利所得乘上8.5%的税率,等于扣抵税额有8500元,因未超过上限的8万元,所以有8500元的抵减税额,假设综所税适用税率5%时,10万元所得乘上5%税率等于要缴税5000元,由于5000元低于8500元的扣抵税额,即民众这时选择合计计税,可退税3500元。

苏建荣表示,本次的股利所得税改不仅符合国际趋势,且二择一制度维持了现制对中低所得者的折扣权益,对投资人有利,中低股利所得者可选择股利所得抵税的方式报税,甚至还可以退税,至于高股利所得者,可选择26%的分离课税,民众可依个人股利所得情况选择报税方式。

苏建荣指出,本次税改期待达到吸引投资、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创造投资台湾优先的租税环境,且为便利民众申报所得税,国税局届时会提供试算软体,请民众不用担心。(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