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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提案 向中共泄漏国防机密可处无期徒刑

台湾立委王定宇表示,表示,近年共谍充斥,提案修正“国家安全法”,明订共谍行为及刑责。(大纪元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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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7日讯】台湾立法委员王定宇提案修正“国家安全法”,明订共谍行为及刑责。草案明订,泄漏或交付国防应秘密文书、物品给陆官方机构,最高处无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金。

据中央社报导,王定宇表示,近年共谍充斥,但中华民国宪法中将中共实际统治领域视为“大陆地区”,非中华民国刑法外患罪章中规定的“外国”或“敌国”,只能以罪刑较轻的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安法论罪。王定宇除提案将外患罪章中敌国改为敌人,也提案修正国安法,明定共谍行为及刑责。

中华民国现行国安法规定,人民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的民间团体刺探、搜集、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的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或发展组织。

据王定宇提案指出,除修改文字,现行国安法虽订有罚则,但未区分刺探、收集或泄漏、交付行为样态、行为客体、泄密对象及发展组织等不同构成要件刑责,有违罪刑相当原则。

修正草案明订,泄漏或交付关于国防应秘密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于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民间团体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草案明订,为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它公务机构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民间团体发展组织,因而致生危害国安或社会安定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

共谍叛台团体替中共乱台 立委拟修法严惩
民进党立委9月26日召开“外患罪修法 罪惩共谍叛台团体”记者会蔡易余(左起)、陈明文、王定宇、罗致政,指出部分伪装政治团体组织执行黑帮业务,或替中共执行扰乱台湾任务,需修法才能保护国家安全。(王定宇脸书)

中共遥控黑道 也能用外患罪追究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导,共谍适用外患罪惨遭立法院国民党团连八挡。提案修法的王定宇强调,唯有修正“刑法”,让共谍适用“外患罪”,才能全面反制共谍案层出不穷的乱象。王定宇说,他原封不动引述“陆海空军刑法”的条文,就是纯粹想处理共谍,不是要搞意识形态,希望国民党能以国安为念。

王定宇指出,依“陆海空军刑法”之定义,明定敌人是“与中华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或团体”。他并说,只要完成修法,不只是共谍案,类似由中国(中共)遥控的黑道行为,皆能透过外患罪来追究。

“中国新歌声”9月24日在国立台湾大学举办活动,学生在现场抗议高呼“统战退出校园”,该活动被提前终止。但活动结束后,却发生统派的中华统一促进党(统促党)、爱国同心会成员(爱同会)殴打学生溅血,引起举国关注中共遥控隐身政党的黑帮破坏台湾民主的暴力行为。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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