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私家侦探致贪腐法官落马 湖南公民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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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10日讯】(大纪元特约记者常春、萧律生采访报导)大陆湖南省益阳市地产商吴正戈,自费雇请私家侦探调查该省法官,致使当地多名法官落马。然而,湖南警方却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吴。明天(11月12日),该案第三次补充侦查到期,即此案或将近日开审。

据陆媒中青报7日报导,2015年至2016年间,吴正戈聘用私家侦探张李理、周亮等人,对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副院长王茂华、院长谢德清、益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夏小鹰、赫山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曹德钦进行调查,并拿出照片、视频截图等证据,匿名举报了这些法官涉嫌包二奶、吃喝玩乐、赌博等行为。

于是,湖南省益阳市法院系统从2015年4月开始就陷入了丑闻风波。

由于有确凿的证据,这些法官不是被停职检查,就是被起诉。报导称,这引发了当地法院系统的不安,就开始寻求曝料人的真实身份。2016年6月,吴正戈、妻子贺军、私家侦探张李理、周亮均被抓捕。

原大陆法学博士、美国耶史华大学(Yeshiv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访问学者张杰告诉大纪元记者,吴案的关键在于他用私家侦探的调查的目的是什么。

他表示,吴正戈的目的是为了揭露腐败,行使公民对官员违法行为举报的权利,所以吴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调查举证,可能涉及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在中国目前这种专制统治下,一个公民行使举报权有很大的难度。“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不能对一个公民进行很苛刻的要求,否则我们到底是打击了犯罪呢?还是打击揭露犯罪的人?”

张杰认为,贪官不可能自己去交代自身的贪腐,而公民又无法用实名或者在网上公布视频举报官员的贪腐,“他都不可能通过一些完全合法的方式去获得(证据),所以他采取了一些方法,只要不是严重损害对方的合法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就可以。因为法律是鼓励公民举报的。”

张杰担心,否则动用国家机器打击、惩罚举报者,将会导致更多公民不敢行使其举报权利,结果会让官员的腐败更加肆无忌惮。

报导称,2016年10月25日、12月16日,益阳市警方将吴案移送当地检察院;去年11月24日、今年1月20日,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吴指使张、周以安装GPS定位器、尾随、偷拍等方式,非法获取法官行踪和资讯,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

另外,吴正戈代理律师吴丹红在个人网志上表示,他和吴正戈的“共同兴趣就是反腐”,但“总是举报投诉无门”。同时披露,吴正戈被关押在指定的秘密审讯室,诸如公安局地下室或精神病院等;并且吴的身体状况很不好,甚至要用“病危”来形容。至今,当地检察院不许吴正戈取保候审。

福建前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表示,侦查权的确不是公民个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公民敢于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调查,这背后有深层原因,而这部分才是需要关注的地方。

“在中国,官员的贪腐无处不在,层层都有,几乎每一个官员都不干净,特别在法院这种单位。”李建峰认为,在法院这样的机构,一个法官每个月工资仅有6千元,甚至更低,要想升官,就得有很强的财力、物力给上司进贡贿赂,所以接受当事人的贿赂成了这些法官的必然选择。

“(中国大陆)这个社会制度本身就是一个逼良为娼的制度,要在这种制度里面生存,你必须同流合污。以这种逻辑分析来看,就是每一个官员身上都有很大的污点,要追究要调查,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去坐牢,这就是目前中国的事实。”李建峰说。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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