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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称赴陆投资 超带1.6万人民币遭没收

本国籍范姓旅客14日携带超额人民币现钞出境遭查获,超额的1.6万元人民币遭没入,这也是14日第3起因携带超额币值现钞遭没入案件,台北关呼吁旅客注意携带货币规定。(台北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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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14日讯】台湾国籍范姓旅客自称到中国大陆投资,携带超额人民币出关,导致超额的1.6万元人民币遭台北海关没收。这也是11月14日第3起旅客因携带超额币值遭海关没收案件,台北海关呼吁赴旅客注意携带货币规定。

据中央社报导,关务署台北关人员表示,2名印尼籍旅客14日搭乘华航CI761班机,从桃园国际机场前往印尼雅加达,但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分别携带超额新台币出境,共计有新台币65万元遭海关没入。

台北关人员表示,除了上述2起案件外,本国籍范姓旅客下午搭澳门航空NX-609班机从台湾出境,准备前往中国大陆,也因为携带超额未申报人民币,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经台北关人员清点后,除了发还2万元人民币外,其余超额1万6,000元人民币暂扣候处,近期将发出正式没收的行政处分书。

台北关人员表示,印尼籍旅客自称超额币值是为了兴建庙宇所用,而本国籍旅客则称为赴陆投资所需,但都因为违反携带货币规定而遭没收处分。

台北关呼吁,洗钱防制法新制于民国106年6月28日实施,已有不少旅客因未注意规定,携带超额货币遭没收的案件。

台北关再度呼吁,依据“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规定,民众出入国境携带外币、有价证券超过限额等值1万美元、人民币超过限额2万元,及新台币超过限额10万元者,应主动诚实申报,以免遭没收。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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