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市委书记“靠山吃山” 受贿2千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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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2日讯】近日,新疆和田市前市委书记陈远华,因收受财物2,237万元(人民币,下同)犯下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

该案于11月6日由乌鲁木齐中院宣判,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审判决书。

判决结果显示,判处陈远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全部涉案赃款、物,已扣缴没收上缴国库。

判决书中指,陈远华主要是在承担工程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从而收受贿赂。向其行贿最多的是其外甥女婿许某,二人商定,由陈帮许承揽工程,所得利润四六分成。

自2011年至2015年,陈远华帮许某共承揽10个工程,陈远华分得633万元,另有409万元由许某替陈保管。

据报导,陈远华的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新疆洛浦县委书记后。仅在担任洛浦县委书记期间,除从许某处拿好处费外,还收受何某等人财物共计逾1,032万元。

新疆和田以产玉出名,玉石成为陈远华谋利的重要方式。

2013年至2014年,陈远华利用职务便利,帮李某承揽工程,分两次收受李某共计价值131万元的2块玉石。

此外,还有一名李姓行贿人,也曾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交易方式,于2013年,通过中间人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陈远华3块玉石,交易款项由中间人替陈远华保管。

据报导,陈远华在案发前退还或上缴了部分赃款赃物。#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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