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露营地逾9成违法 中市拟订管理办法

台湾许多露营地没有经过专业规划设计,山坡地遭破坏,民众安全没保障。(张雅旻议员服务处提供)

人气: 8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7年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湾近年兴起露营热,常见绿林山坡地被任意开垦,私人露营区如雨后春笋,估计全台大大小小超过1,500处,却有高达9成不合法;其中以阶梯式的露营地较常发生意外,但民众大都只能和业者私了。有立委建议,要将露营业比照民宿、纳入发展观光管理条例;但民宿规范属《建筑法》,露营业则与《水保法》相关连;因此有学者建议,还是回归地方自治规范执行。

台中市议员张雅旻指出,目前包括嘉义县、宜兰县、新北市及苗栗县,皆已订定露营区的相关管理作业要点。大台中有110处露营地,仅有10处合法,存在营地设施基准等诸多问题,目前尚无法规可管,也没有专责机关;她呼吁不要让营地安全,只能仰赖业者的良心。

据统计,中部目前有700多个营地,为全台露营重镇。张雅旻指出,经她实地走访,发现问题非常多,包括营地设施基准、露营者的安全性、经营与管理制度、对环境的冲击与影响程度等,各层面问题都已陆续暴露出来,但政府却放任业者开发、经营。

“帐篷下危机之多少?”她说,台中市露营地除了有近百处不合法,加上正在开发的,还不知有多少?这些营地没有经过专业规划设计,经常是先破坏了大自然,才要让民众亲近大自然,民众安全毫无保障。

张雅旻说,根据现行规范,露营区是分属市府12个单位在管辖,很容易陷入互踢皮球的情况,这也让业者无所适从。目前嘉义县等多个县市都已订定露营管理作业要点,她要求台中市府也应加紧脚步跟上。

副市长林陵三表示,目前全市合法露营地包括铁砧山、福寿山等区,因露营地属中央交通部观光局权管,市府以观旅、水利等相关局处为窗口,也将研拟订定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