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县委书记情人当买官掮客 帮副书记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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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中共官员利用情妇敛财和帮助情妇敛财消息频爆。近日,湖南永州原新田县委书记龚新智的情人陈丽英因受贿获刑,其中,陈充当买官掮客,利用龚新智职务之便帮副书记转正。

据《法制晚报》11月22日报导,今年6月,龚新智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11年。近日,其情人陈丽英因受贿36万余元(人民币,下同),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7年初,23岁的陈丽英结识45岁的时任新田县县委副书记龚新智,并与其保持情人关系。

此后,陈丽英利用龚新智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或接受请托人为其支付的购车款、购房款等费用共计36.5094万元。

其中,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期间,陈丽英帮助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拉拢龚新智,为曹某谋取利益。

陈丽英因此先后收受曹某为其支付的购车款、购房款及延迟支付房款的利息等相关费用共计26.5094万元。

事后,陈丽英将此时事告知龚新智,得到了龚的认可。

“送钱主要希望通过为陈丽英支付购车款、购房款以及装修款的方式博得龚新智的好感,以便经营的工业园能得到关照。”曹某供述称。

陈丽英表示,因无钱换新房,曹某又知道她是龚新智的情妇,于是她想利用这层关系让曹某为其支付部分房款,她的想法得到龚的同意。之后她对曹某说,“想买套房子,但钱不够”,曹某便主动提出为其支付购房款。

陈丽英所收的贿款中,10万是一次“买官”产生的。

陈某勇原是新田县共青团副书记。2011年上半年,县团委书记职位空缺,陈某勇想任此职,并通过正常程序找过龚新智,但未能如愿。

2011年下半年,陈某勇请妻子的堂哥颜某波帮忙疏通龚新智的关系,将他提拔为县团委书记。颜某波知道陈丽英和龚新智的关系,找到陈帮忙。

陈丽英询问龚新智后,提出要10万元才能答应疏通关系。陈某勇给了颜某波8万元,让其转交陈丽英。

2012年1月18日,陈某勇被提名为新田县团委书记候选人,并于5月6日当选。

随后,陈某勇通过颜某波将2万元现金转交给陈丽英。后来,陈丽英告诉龚新智她收了陈某勇、颜某波给的10万元。

2015年龚新智倒台后,陈丽英认罪退赃。

此前,中共落马官员案例中,相关案情频爆。

如,中共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前司长童敏,为8名请托人在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审批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或同意情妇苏某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汽车、银行卡等财物,共折合316万余元。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广东省金融办前副主任李若虹包养情妇,肆意敛财。其中,李若虹以情妇等人的名义收受和占有多套房产,还经常送钱、首饰及名车给情妇,折合280余万人民币、30万港元。

10月31日,中共山东枣庄前副市长张鲁军以受贿罪被判刑11年。他先后收受或索取单位和个人贿款853.7232万元,其中约70%的受贿款给了情人常某挥霍。

日前,广西来宾市发改委原主任陆刚受贿案开审,其被控受贿1,200多万,其情人邱某为其牵线敛财。#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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