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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危老建筑都更 叶俊荣:2018年目标5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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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23日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内政部叶俊荣表示会努力推动,盼尽快完成立法,以进一步活化都更量能,希望明年能推动500件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更新,达到将近一万户的目标。

内政部指出,这次修法有“解决实务困境”、“强化程序正义”、“健全重要机制”三大面向,在“解决实务困境”部分,修法把“奖励明确化”,由中央统一订定建筑容积奖励项目、额度、计算方式及申请条件,增加计划透明度,解决过去容积奖励审议不确定性等实务问题,提升地主与实施者间的信任,并提高审议效率;同时,扩大赋税减免范围,延长更新后房屋税的优惠期限,并增加协议合建土地移转予实施者部分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杜绝外界质疑“真协议、假权变”情形,提高民众参与意愿。

在“强化程序正义”方面,为避免过去民办都更案实施者恶意圈地,未来公办及民办都更案须经三道把关程序,包括更新地区划定要并同拟订更新计划并循都市计划程序办理,以增加民众参与机制;事业概要、事业计划及权利变换计划均需经都更审议会就公益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充分审议讨论;以及主管机关核定都市更新事业计划及权利变换计划前遇有争议,应举办听证,并针对争点进行论辩才能核定实施。

经过上述三道程序仍无法解决争议时,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维护,可执行代为拆迁,本次修法也针对代为拆迁机制予以规范,明订实施者请求代为拆除或迁移时,主管机关应先进行协调,介入化解双方争议后订定期限执行,并授权地方政府针对执行代为拆迁及协调事项,另订自治法规,兼顾保障民众权益及落实计划执行。◇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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