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琦:若要我认罪 只能得到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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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07日讯】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于本周一(11月6日)再次见到代理律师,向外界透露更多狱中详情。黄琦通过律师表示,他拒绝承认当局对他的指控,如果想要他认罪,他们只能得到一具尸体。

据自由亚洲电台11月6日报导,本周一,黄琦的一位代理律师隋牧青到看守所见到了黄琦。黄琦近期遭到同囚室的犯罪嫌疑人殴打,导致腿部受伤。

隋牧青表示,殴打黄琦的是同一监室的两名前政府人员。一个是四川绵阳市国土局的前局长张立(音),因涉受贿两千万元被抓进去。另一个叫苗家滋,是一个维稳人员,曾把访民打成重伤。

上周六,黄琦案的代理律师李静林与黄琦会面约三个小时。李静林说,黄琦向他展示了左小腿内侧的一大片瘀青,指10月24日至26日期间,看守所管监室的警察杨茂荣暗中唆使同监室人员,多次殴打他。

李静林表示,黄琦向看守所领导报警,看守所的领导、中队长、大队长等都看了黄琦被打的监控视频,但他们对打人者,没有做处理。

李静林说,当局要黄琦承认犯罪事实,但被拒绝。黄琦对审讯人员表示,根本就没有那个事实,不是认不认罪的问题,连事实都没有。“他说,你们如果强迫我认罪,你们能够得到的只是一具尸体。”

54岁的黄琦患有激进型肾小球肾炎、肾功能衰竭、脑水肿等多种疾病,需要长期吃药,但在看守所没得到任何治疗。此外,他不能使用看守所账户中的存款,看守所人员拒绝提供卫生纸等生活必需品。家人送去棉被、棉衣毛衣、秋衣秋裤等数十次,而黄琦仅收到三次。

周一会见的隋牧青说,当天他见到了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办案人员和检察官,检察官表示会就此展开调查,并承诺会恢复黄琦的账户。

黄琦于1999年创办“六四天网”,为此两次被判刑,第一次于2003年5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第二次于2008年7月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判刑3年。2016年11月28日,黄琦又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羁押至今已近一年。#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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